在建工程采挖砂石为何易涉刑:采矿许可缺位与“自用不外流”认定成焦点

问题:合法施工为何涉罪? 近期多起案例显示,部分建工程虽取得常规施工许可,却因采挖砂石被指控非法采矿罪。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冯锦锡指出,此类案件高发源于对《矿产资源法》的认知不足——砂石被法律明确列为矿产资源,其采挖需独立采矿许可证,普通工程手续无法替代。 原因:法律属性与监管盲区并存 我国将砂石纳入矿产资源管理范畴,但工程领域长期存在"施工附带采挖无需许可"的误解。公安机关立案时,通常以"无证开采"为初步依据,而当事人往往未意识到需单独申报。更深层矛盾在于:砂石若用于工程回填,是否应区别于商业开采?现行法律对"附随性采挖"缺乏细化标准。 影响:三大争议焦点困扰司法实践 案件审理中,三大难题尤为突出:一是行为性质界定,需证明采挖确属施工必要环节;二是范围认定争议,超深超界标准常因"零点标高"模糊而引发分歧;三是价值评估冲突,司法定价与市场售价差异可能直接影响罪与非罪判定。2022年某省高院统计显示,此类案件无罪判决率不足5%,但改判率高达34%。 对策:构建全链条合规体系 专家建议从三上规避风险:施工前需专项核查砂石处置条款,明确办理采矿许可的触发条件;施工中建立砂石流向台账,杜绝外销牟利可能;涉诉后重点举证"工程自用"证据链,如监理日志、用料清单等。有一点是,单位犯罪与个人责任需严格区分——实际施工方通常承担主责,而不知情的项目负责人可依法免责。 前景:立法完善与行业规范双轨并行 随着自然资源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未来或对工程附带采挖出台豁免细则。短期来看,最高法拟定的《非法采矿罪量刑指引》已纳入征求意见,或将明确"非营利性采挖"出罪标准。行业层面,多地建筑业协会已启动专项普法,推动施工方在合规框架内优化土石方平衡方案。

在建工程采挖砂石引发的涉刑争议,表面是“是否有证”,实质是资源属性、行为目的与处置流向的综合判断;厘清“施工需要”与“资源开发”的界限,落实过程管理与证据留存,才能在推进项目建设的同时守住法治底线,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稳定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