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时代青少年成长环境面临新挑战的背景下,饶平县人民法院探索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取得突破性进展。
该院构建的全流程"四阶机制",通过系统性干预措施,实现了未成年人犯罪率的持续下降,其经验做法已获省级司法机关肯定。
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面临三大现实挑战:网络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家庭监护功能弱化、校园欺凌等新型侵害形式频发。
统计显示,2021年饶平县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涉及45人,其中网络相关犯罪占比达34%,暴露出普法教育覆盖面不足、社会协同保护机制待完善等问题。
饶平法院的"四阶机制"创新性地将司法保护贯穿预防、惩治、矫正全过程。
"育苗"阶段强化源头治理,选派9名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三年来开展普法活动26场,覆盖全县50余所村镇学校。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该院将红色法治教育融入课程体系,依托饶平苏区红色资源建立教育基地,有效强化了青少年的法治信仰。
在"除害"环节,法院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三优先"办理机制,三年来审结相关案件40宗,重拳打击隔空猥亵等新型犯罪。
通过司法建议书推动公安、教育等部门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形成的"司法-行政"联动模式展现出制度优势。
家事审判中首创的《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制度,已累计发出122份,有效保障了离异家庭子女权益。
针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修枝"工程颇具亮点。
法院联合检察机关、社工组织建立"侧写档案"制度,对非暴力型犯罪采用"家庭+司法+社会"三元帮教模式。
数据显示,接受帮教的未成年人再犯率同比下降62%,其中87%顺利复学或就业。
最后的"复绿"阶段则通过封存犯罪记录、职业技能培训等方式,帮助失足青少年重新融入社会。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监二庭副庭长莫君早评价称,该机制实现了从事后惩治到全程保护的转变,其价值在于构建了司法保护与社会治理的良性互动。
据调研,参与该项目的学校校园欺凌事件减少41%,家长法治意识合格率提升28个百分点。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
饶平法院的创新实践表明,通过科学构建预防、打击、帮教、回归相衔接的司法保护体系,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就能够有效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
这一模式不仅为同类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更重要的是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诠释了法治国家对下一代健康成长的郑重承诺。
随着这一保护机制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必将有更多未成年人在法治的护佑下,如春苗般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