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关键阶段,蒲县人民检察院主动担当作为,创新工作方式,把检察职能与基层治理结合起来。针对部分群众对创城认识不足、社区环境存在盲区、交通秩序仍需规范等问题,该院制定了较为系统的解决方案。 在思想认识层面,30余名检察干警组成宣讲小组,采取“一对一”入户方式,用方言向居民讲解文明城市评价标准,重点说明“门前三包”制度的法律依据。这种贴近生活的普法方式提升了居民参与度,累计收集合理化建议47条,推动解决飞线充电、垃圾分类等实际问题23件。 环境治理上,检察人员以志愿服务形式参与整治,对3个包联社区开展“地毯式”清理。针对老旧小区楼道杂物堆积、背街小巷卫生死角等问题,建立“发现—整改—反馈”闭环机制。同步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在实验小学等重点路段设置执勤点,纠正不文明行为80余次,发放安全手册500余份。 值得关注的是,该院将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兼顾,把创城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组建“检民联络群”等方式,提升问题响应效率。“法治+服务”的做法既反映了检察机关的社会责任,也为基层治理提供了可借鉴的实践路径。 据了解,蒲县近年来持续推进“文明创建提质工程”,累计投入2.3亿元用于城市基础设施改造。检察机关的深度参与,显示创建工作正从硬件提升向文明治理能力提升延伸。下一步,该院计划建立“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对市容环境等领域开展常态化监督。
文明城市创建,关键在“创建”,更在“守成”。把文明要求落实到每一条街巷、每一个路口、每一户家庭,既需要行政推动,也离不开群众参与和法治保障。用更扎实的下沉服务回应民生关切,用更稳定的制度安排巩固治理成效,才能让城市文明从“看得见的整洁”走向“可持续的秩序”,共同把家园建设得更有温度、更具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