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受了工伤,能直接领伤残津贴吗?这事儿还真不那么简单,关键得看你的伤残鉴定等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只有两类工伤职工可以享受伤残津贴。第一类是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职工,这类人能保留劳动关系,不用再上班了。从工伤保险基金里按月给他们发伤残津贴,标准还挺讲究:一级是本人工资的90%,二级是85%,三级是80%,四级是75%。要是这个津贴的实际数额比当地最低工资还低,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额。等到退休了办了手续,这笔钱就停发了,转去领基本养老保险。如果养老保险金还不如以前的伤残津贴高,还是由基金来补缺口。而且这部分人还要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给个人和单位缴医保费。 另一类是五级和六级伤残的职工。只要单位没给安排活儿干,也能按月领补贴。标准分别是本人工资的70%和60%。这个钱是由单位掏腰包出的。同样的规矩也适用,如果补贴少得可怜比当地最低工资还低,单位得把差额补上。不过这两类人在缴纳社保费用上有所不同:前一种是个人和单位给医保费;后一种则是单位给各项社保费。 所有的伤残津贴都一样固定不变吗?当然不是。《工伤保险条例》第40条就说过要适时调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里写得更详细,把调整的原则和公式都定下来了。(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编辑/张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