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在阿联酋的迪拜阿尔阿维尔这个地方,一辆车跟摩托车撞到一起,骑手受伤了,车也坏了。穆罕默德·阿尔·阿瓦米·阿尔·曼苏里律师受被告委托来打官司,他觉得事故不能全怪开车的人。他对检方的说法提出了质疑,理由是摩托车开得快,又没灯,还有反光标识也不足,导致司机难以及时发现情况。再加上摩托车是从司机的盲区冒出来的,哪怕司机转弯也是正常操作,根本来不及反应。而且他还拿了医院的医疗报告出来说事,证明受伤的人当天就出院了,伤得其实没那么重。 本来法院判下来的是缺席判决,罚款1万迪拉姆,还要吊销驾照3个月。但后来在迪拜交通法院这边审的时候,法官重新考虑了一下情况。律师觉得这是在“因果关系”上产生了分歧。按照阿联酋的法律,检方得证明司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伤害才行。而辩方说摩托车的高速度和低能见度这些情况可能起到了介入作用,这就让责任变得不那么重了。 最终迪拜法院把原来的1万迪拉姆的罚款减到了5000迪拉姆,还取消了吊销驾照的处罚。虽然法官还是认定司机有违规行为,但给了他经济处罚上的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