镜头对着取餐的地方,“被拍”进画面的顾客越来越多,这种直播到底能不能做呢?马上就要到“3·15”了,大家又开始关心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事儿。薛先生给纵览新闻反映,他常去吃饭的一家店,把手机架在唯一的取餐区,每天两场直播。每天他来拿饭都能被拍到,他觉得肖像权和隐私权都要受到威胁。他问店家怎么保证不拍着他,店里只有这一个区,没法躲啊。薛先生说这两个月天天看手机架在那儿,他就怕以后AI技术发达了,肖像被乱用,隐私泄露。薛先生找店里的人谈过好几次,让他们换个角度,都没同意。最后他打电话给12345投诉,让监管部门来管一管。监管部门去查了以后说,店里的机位是固定的,也跟老板聊过了,老板答应要在旁边立个提示牌,保证不拍到客人。其实这种侵犯顾客隐私的事全国哪儿都有。苏州有个火锅店拍顾客吃饭的视频,法院判它给赔精神损失费500元;武汉有人把短视频平台告了也拿到了赔偿;深圳报道上海的一个顾客在杨浦区某餐馆吃饭时被直播,最后店家停了这事还道了歉。 河北时音律师事务所的陈红律师讲,店家没经客人同意就开始直播,这可是违法的。《民法典》第1019条说了,没同意不能随便拍人家的照片当商业用途。这种直接拍客人吃饭、聊天的镜头如果传出去了,肯定就是侵犯隐私了。就算店里写了“本店直播”的牌子,也不能当成免责的理由。陈红说客人花钱吃饭不代表就同意被拍更不代表同意当广告用。公众的隐私和商家的商业表达到底怎么分才合适?现在法律上还没完全定下来,得慢慢积累经验再去推动立法。大家既要保护老百姓不被侵犯的权利,也要给商家留条合规的路走。商家如果想宣传可以拍菜或者后厨不拍人。社会各界得一起盯着这件事,让行业在发展的同时也越来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