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学生被撞后又被对面来的车二次碾压

就在3月16日大清早,四川南充市南部县商贸大道上出了个惨剧。15岁的学生幸某某正过斑马线时,被一辆川RK的车给撞了,紧接着又被对面来的车二次碾压,最终没能抢救过来。南部县公安局把司机张某和张某某(男,43岁)给控制住了,查了酒驾毒驾也没有。事情到了3月18日,北京策略(南京)律所事务所的朱雪律师专门分析了这起案子。她说,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的时候,不管有没有红绿灯都得减速,要是行人正过马路,必须停车让行。这次事件里,幸某某是在人行横道上正常走的,司机张某某明明有路权让行的义务,却没看到人,直接撞上去了。所以第一撞是他的直接原因,也是最根本的原因。至于对面来的车给幸某某二次碾压了,得看具体情况。如果对面那辆车没超速也没打远光,司机可能就算是没责任的意外;但如果对面有违规行为导致这次事故没法避免,那他就可能得负次要责任。如果调查发现对面开了远光灯干扰了第一辆车司机张某某的视线,让他没看到人,那责任划分就得改一改了:张某某可能从全责降到主责,对面那辆开远光的车就得负次要责任。朱雪强调说,学生幸某某在没人行红绿灯的地方正常过马路,他自己一点责任都没有。这其实给咱们提了个醒:在没红绿灯的路口过马路时,司机得格外小心观察和礼让行人,这是保护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唯一一道防线。另外也建议当地交管部门多盯着点这种事故高发的地方,赶紧想办法加装信号灯或者整改一下排除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