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山西省原省长金湘军涉嫌受贿案已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结束,并移交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给金湘军做出逮捕决定,并且指定由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这个消息是从最高人民检察院那里传出来的。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已经把这个案件的相关材料和文件提交给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了。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是负责这个案件审理的地方。 在这个过程中,检察机关也依法给被告人金湘军说明了他应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且询问了他的意见。他们还听取了辩护人的看法和建议。金湘军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给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接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严重损失。金湘军还曾经担任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市长、市委书记、防城港市委书记、天津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以及山西省委副书记和省长等多个职务。 国家监察委员会这次的调查工作给了这个案子一个明确的答案,天津市、山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的领导都受到了影响。山西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在这次事件中也都牵涉其中,另外还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检察院也都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