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关系关乎农民生计和农村稳定。
自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实施以来,党中央始终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方针政策,先后两次延长承包期限,不断完善相关制度体系。
当前,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陆续进入到期阶段,这一时间节点的到来,对农村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
根据统计数据,2024年至2025年全国有近3000万农户土地承包到期,"十五"时期约有1.6亿户面临同样情况。
这一庞大的数字背后,是数千万农民对土地权益稳定性的期待。
为此,农业农村部先后启动了整乡镇、整县、整省试点,已覆盖7个整省、221个整县、349个整乡镇,惠及2500多万农户,试点地区承包地总体顺利延期,为全面推进积累了经验。
此次发布的意见明确了延包试点的核心原则——"大稳定、小调整"。
"大稳定"强调以户为单位开展延包,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不能推倒重来、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违法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
这一原则充分体现了对农民土地权益的尊重和保护,为农民提供了明确的预期和安心的保障。
"小调整"则针对特殊情形作出规定。
仅限于少数存在承包地因自然灾害毁损等特殊情况且群众普遍要求调地的村组,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别农户之间进行承包地小范围适当调整。
这种有限度的灵活性,既保证了稳定性的主基调,又为解决实际困难留出了必要空间。
在保护农民权益方面,意见提出了多项具体措施。
对于第二轮土地承包期放弃承包等无地农户,要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于因缺地少地导致生活困难的农户,要妥善处置其合理诉求。
鼓励通过集体收益分配、提供就业服务、公益性岗位安置等土地以外的方式解决突出矛盾,这体现了问题解决的多维度思路。
同时,对承包地暂缓确权登记颁证等遗留问题,要结合延包试点妥善处置,确保不留死角。
在农民身份认定上,意见明确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承包农户家庭成员依法享有土地承包权益,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参与延包。
这一规定既维护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也为进城落户农民的合法土地承包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
意见还提出探索建立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办法,为有意愿的农民提供了新的选择空间。
在流转土地管理方面,意见强调要依法保障流转双方合法权益,发挥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用。
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引导承包方和受让方充分协商,通过合同约定等方式明确承包延期后土地续租事宜,稳定经营主体预期。
这一做法有利于保护承包农户和经营主体的双方权益,促进土地流转市场的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明确不鼓励大规模长时间流转农村土地,坚决遏制流转土地"非农化",有效防止"非粮化"。
这些要求充分体现了对农业基本地位的重视,对粮食安全的关切,以及对农村土地用途的严格管理。
土地承包关系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根基,越是面临转型升级和人口流动加快,越要把制度的稳定性放在突出位置。
《意见》以“大稳定”稳住农民预期,以“小调整”回应个别矛盾,以严格监管守住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体现了改革在守正基础上的稳步推进。
随着整省试点全面铺开,关键在于把政策边界讲清、把基层执行做细、把群众关切回应到位,让“长久不变”的制度安排真正转化为乡村振兴与农业现代化的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