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近年来,投资交流平台、短视频与直播间成为投资者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部分账号以“实盘”“冠军”“逻辑分享”等方式聚拢流量,在公开荐股后利用影响力引导跟风交易、再反向获利,扰乱市场交易秩序。
浙江证监局此次披露的案件显示,当事人金永荣(1988年出生,浙江临海人)长期运营“金浤”等账号,通过在投资交流平台发文,并在微信公众号、小红书等平台联动传播,叠加参与实盘比赛、直播讲解选股逻辑等方式扩大影响。
监管材料显示,其账号在案涉期间影响力持续上升,截至2025年4月粉丝达10.7万人,部分荐股文章阅读量高,形成较强市场号召力。
原因—— 从行为链条看,案件的关键在于“信息发布—情绪放大—价格波动—反向交易获利”的闭环。
监管认定,2024年9月2日至2025年4月16日,当事人明知自身荐股具有影响力,先后公开评价、推荐包括“启迪环境”“路维光电”“光华科技”等在内的32只股票,并控制账户组在荐股当日或次日集中大量卖出。
按当日及次日卖出口径计算,累计交易金额约6.31亿元,违法所得约4162万元。
部分个股甚至在发帖荐股后的十几分钟内即被清仓卖出,发帖与交易时点高度贴合;另有大量所谓“做T”,实质呈现针对同一标的反复循环“买入—荐股—卖出”的模式。
监管同时指出,当事人还存在通过反复发帖、转发旧帖、展示“仓位记录”等方式强化看多信号的情况,对投资者形成引导效应。
在调查中,当事人辩称发帖系交流学习、记录复盘,并非诱导交易。
监管认为,部分内容并非简单转载公开信息,而是对公开信息和数据进行加工、选择性引用并作出分析评价;以提问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积极预期;并通过“已加仓”“未卖出”等表述向外界传递持仓暗示。
相关免责声明如“不作为买入依据”“会根据盘面决策”等,属于形式化表述,不能改变行为性质。
荐股后迅速反向卖出的客观事实,成为认定其主观故意的重要依据。
影响—— 此类“抢帽子”行为对市场造成多重危害:其一,利用话语影响力制造短期供需失衡,扰乱价格形成机制,破坏公平交易环境;其二,误导中小投资者追涨杀跌,放大非理性波动,增加投资损失风险;其三,挤压合规投研与长期投资的生存空间,侵蚀市场诚信基础;其四,诱发“流量变现—证券交易牟利”的灰色链条,强化投机心态,不利于资本市场稳健运行。
监管依法从严惩处,释放出对操纵市场“零容忍”的鲜明信号,有助于维护市场秩序、稳定预期。
对策—— 针对本案,浙江证监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约4162万元,并处以同等金额罚款,合计罚没约8324.78万元;同时对当事人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决定宣布之日起,在禁入期内不得直接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交易上市或挂牌的全部证券。
案件也提示各方形成治理合力:监管部门持续强化对新型操纵手法的线索发现、数据穿透和跨平台取证,提升对“荐股—交易—资金”关联关系的识别能力;平台端应完善对证券类内容的风控规则,对高影响力账号的荐股行为、异常流量、异常交易线索加强提示与报送;投资者应强化风险意识,警惕“高阅读量”“冠军战绩”“直播喊单”等包装叙事,避免将网络观点等同于投资建议,更不能盲目跟风追高。
前景—— 随着信息传播速度更快、内容形态更碎片化,操纵手法也呈现隐蔽化、组合化特征,单靠“免责声明”掩饰交易意图的空间将越来越小。
可以预期,监管将继续围绕操纵市场、非法荐股、误导性信息传播等领域保持高压态势,通过大数据监测、账户关联识别、平台协同治理等方式提升精准打击能力。
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需要更透明的规则、更严格的执法与更成熟的投资者结构。
对违法行为“出重拳”,是对合规者的保护,也是对长期资金与价值投资生态的维护。
此案查处不仅彰显了监管部门"零容忍"的执法态度,更揭示了数字经济时代证券监管面临的新课题。
当投资建议的传播从专业机构转向网络个体,如何平衡言论自由与市场秩序、技术创新与金融安全,需要监管智慧与市场自律的协同发力。
投资者更应牢记:在信息爆炸的时代,独立思考能力才是最好的"防弹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