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气温回升,长江上游水域进入鱼类繁殖关键期;为减少过度捕捞对生态的冲击,天府新区今年按更严格标准落实春季禁渔制度,明确3月1日至6月30日为全域禁渔期,覆盖所有天然水域及保护区。有关监测显示,长江流域主要经济鱼类数量较上世纪80年代下降超过70%,部分珍稀鱼类已处于濒危状态,禁渔针对的正是渔业资源持续衰退这个突出问题。 禁渔效果取决于执行。新区农业农村局负责人介绍,今年重点推行“四维管控”模式:一是明确行为禁区——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捞作业——休闲垂钓限定为“一人一竿”,且不得带走渔获物;二是堵住流通链条,对市场、餐饮场所开展排查,严禁销售野生河鲜;三是强化执法手段,运用无人机巡航、红外监控等技术开展24小时监管;四是织密社会防线,开通有奖举报渠道,已收到群众提供的有效线索23条。 在兴隆街道,多支由执法人员和村民组成的巡护队开展常态化巡查,采用“定点值守+机动突查”方式,重点盯防历史非法捕捞高发河段。统计显示,禁渔首月已收缴违规网具47套,查处电鱼案件2起,行政处罚5人。当地也在宣传上做了调整,把法律条文转化为方言快板、坝坝会讲解等形式,提升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 生态专家表示,春季禁渔对资源恢复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研究表明,实施禁渔的水域中,青鱼、草鱼等经济鱼类产卵量可提升40%以上,幼鱼成活率增加35%。这种“休养生息”既有助于渔业资源回补,也有利于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改善水域生态环境。随着《长江保护法》深入实施,流域内已有20多个市县采取类似措施,生态保护协同效应正在显现。
禁渔不是对生产生活的简单限制,而是顺应自然规律、守住公共利益的必要选择。给江河湖库一个繁育休养的季节,带来的不仅是鱼群回归、水域向好,也是在重塑人与自然的相处方式。把“禁得住”的决心落实为“管得好”的能力,让每一次守护都可见、可感、可持续,才能让水生态的生机在年年春季不断积累、长久延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