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搞了个“电子狗”专利侵权案的终审判决,直接点名批评原告露某美公司太会算计

咱们先把时间线捋顺了。到了2026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搞了个“电子狗”专利侵权案的终审判决,直接点名批评原告露某美公司太会算计、太不靠谱。这一判决不光把人家的上诉给驳了回去,还特别说明了一点:滥用诉权、不讲诚信的行为,法院那是绝对不答应的。 咱们再往回看。2025年那会儿,露某美公司跑去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告宇树科技,说他们生产、卖的“Gox”机器狗侵犯了自己的“一种电子狗”发明专利。露某美公司觉得自己的专利涵盖了不少技术点,比如四肢关节驱动、头颈部传感器集成、无线控制还有仿生毛皮这些,宇树科技的产品全给包圆了,妥妥构成侵权。 他们还说宇树科技在好几个电商平台上卖东西,总销售额超了7800万元,还把这货吹成是“全球首款消费级仿生机器人”,这明显是想蹭热度、攀人家的商誉。一开始露某美要赔500元,但是不按这个数额算,说要按法院审计的结果来,还要求按侵权获利的3到5倍来赔,这么一搞总额就能飙到7000万以上。 对于这个指控,宇树科技死活不认账,说自己的产品里压根就没涉及“液位传感器”“气体传感器”和“可变色仿生毛皮”这三项关键技术。一审法院也觉得确实如此,认定被诉产品缺少这三样必要的技术特征。到了2025年9月,杭州中院一审就判宇树科技没侵权,全驳回了露某美的诉讼请求。 这下露某美不干了,又上诉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可就在二审问完才一天的工夫,他们就把之前临时加到8000万的赔偿金额又给调低了。那个在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干活的游云庭律师说这种临时大幅度变更索赔金额的事儿可不多见,“本来一审只要500块和70万元其他费用,二审愣是给提到了8000万,然后又降回500块”,这诚信度确实有点问题。 法院把案子翻出来一看才发现露某美公司在2025年6月25日才拿到这专利转让的手续,他们公司平时就卖点预包装食品和日用百货的东西,跟智能机器人八竿子打不着。可这才过了5天就跑去打官司了。一方面嘴上说对方赚了好几千万,另一方面又象征性地要500块钱赔偿,还非得要以法院审计为准来计算。法院觉得这是在“精心算计”,目的就是既想省点高额诉讼费,又想用虚高的索赔额去吓唬被告。 判决书里还专门写了一句:露某美公司的这种做法违反了诚信原则,我们得谴责一下。我国专利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也说了:申请专利和行使专利权得讲诚信,不能滥用权力去损害别人的权益。 最后的终审结果是在2026年2月3日出来的。最高法维持原判,把上诉给驳回了,所有的费用都得由露某美自己掏腰包承担。 这案子虽然判完了但还有个问题摆在那:如果宇树科技觉得这是恶意维权或者说原告在宣传上侵犯了名誉权,能不能反过来告露某美呢?游云庭律师说了现在法律对滥用诉权的打击主要就是看你是不是恶意诉讼。尤其是在企业融资或者上市这种关键时刻要是被恶意维权卡住脖子损失就大了。他建议把相关规定再细化细化。 这事儿最关键的示范意义在于:专利权绝对不能当成敲诈人的工具,打官司更不是什么博弈的筹码。这份判决书把原告那些不正常的诉讼行为都曝光了出来并且进行了谴责。 要知道在2025年6月25日露某美刚拿到这个专利不到五天就开始起诉人家;在2025年9月杭州中院判宇树科技没侵权;2026年2月3日最高法终审维持原判;甚至还有2026年2月提到的8000万赔偿金额被砍掉又变回500元这档子事儿。 从一审的500元索赔一直折腾到二审的8000万甚至一度到了7000万再回落;还有被标的高达7800万元的销售额以及相应的70万元其他费用请求;甚至还有案件受理费这个涉及钱数的事情也都被写进了判决书里——无论是500元、500元再变回来的索赔还是8000万元、7800万元、70万元、8000万元这些数字都成了本案的关键词。 最后法院给出的判定是:对于那种既盘算又反复无常的行为必须予以否定;而且“诚信原则”被明确写入了判决书里——不管是谁打官司都得讲诚信;最高法也指出这是在维护宇树科技的权益同时也是在给市场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诉讼不是为了斗气博弈而是为了维护真正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