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通知完善对海事法院法律监督机制

6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通知》,进一步完善对海事法院的法律监督机制。《通知》明确了11个设区的市级人民检察院对海事法院进行一对一的监督职责,规定了在办理相关案件时依法向海事法院提出检察建议或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等法律监督工作。 《通知》规定了具体的监督关系,大连海事法院由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监督,青岛海事法院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南京海事法院由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宁波海事法院由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厦门海事法院由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监督,北海海事法院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人民检察院监督。此外,上海海事法院将接受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的监督,天津海事法院将接受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的监督。还有海口、广州、武汉这几个地方的海事法院也都有对应的检察院负责监管。 《通知》还强调相关省级人民检察院要加强对海事检察工作的业务指导,引进培养专业人员力量并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对于涉及其他辖区案件的办理,相关检察院应给予支持配合。各海事法院也要健全接受监督机制,与负责监管的检察院保持良好沟通协调,并建立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 6月7日这天,在北京这个地方发布了一个消息。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通知》,把完善对海事法院法律监督机制的任务给做了下去。根据《通知》的要求,全国一共有11个检察院给不同地方的海事法院进行一对一的法律监督工作。这个消息就是记者徐日丹从北京发回来的报道。 关于具体的监督关系,《通知》里说得很清楚。大连海事法院的工作由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检察院来管;青岛海事法院的工作由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来管;南京、宁波、厦门这些地方的海事法院也都有对应的省级城市里的检察院负责监管;北海、上海、天津、海口、广州和武汉这些地方也都有各自负责监管的检察院。这样一来就形成了一个覆盖全国范围的监督网络。 另外这次《通知》还提到相关省级检察院要加强业务指导和专业化建设;引进培养专业人员力量并牵头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其他省份的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如果涉及到别的辖区也要互相支持配合;各个海事法院也要主动做好接受监督的准备工作。 这个消息主要是针对完善对海事法院法律监督机制而发布的。《通知》详细列出了每个地区对应的监管单位;还强调了省级检察院要做好业务指导和跨区域协作;最后要求各海事法院与负责监管的单位保持沟通协调并落实具体规定。 这次行动是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通知》推动进行的。“两高”把完善对海事法院法律监督机制的任务正式提上日程;《通知》规定了每个地区对应的监管单位并明确了双方需要履行的职责;还要求省级检察院做好业务指导和跨区域协作工作;最后要求各海事法院与负责监管单位保持沟通协调并落实具体规定。 11个设区的市级检察院给不同地方的海事法院进行一对一的法律监督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通知》完善对海事法院法律监督机制;《通知》规定了每个地区对应的监管单位并明确了双方需要履行的职责;还要求省级检察院做好业务指导和跨区域协作工作;最后要求各海事法院与负责监管单位保持沟通协调并落实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