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院和她吵架,她把她打得胸部骨折,还伤到了肩膀。

张奶奶在养老院和李阿婆为了小事吵架,李阿婆一时激动用拐杖打了张奶奶,把她打得胸部骨折,还伤到了肩膀。张奶奶被送到医院住了十天。后来警察处理的时候,认定是轻微伤,给李阿婆也罚了款。张奶奶出院后,把李阿婆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医疗、伙食、护理和精神损失费,一共八万多。她还觉得养老院没看好人,也得一起赔钱。养老院在法庭上争辩说,张奶奶一受伤他们就报警了,也掏钱治好了病,合同义务都做到了,没啥过错。而李阿婆自己没去法庭答辩。法院查了《民法典》,说公共场所的负责人要是没管好安全得负责;但要是因为别人的坏事儿受伤的,那人就得全赔。这次吵架责任很清楚,警察也给李阿婆判了处罚,说明她得全赔。养老院那边没什么证据能证明自己看护不当。最后法官判李阿婆赔偿张奶奶五万多块;把张奶奶对养老院的那些要求都给驳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