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雾霾没有捷径只有一句话:谁排放谁负责早一点

关于“把霾列入气象灾害”,上海、天津、河北还有浙江这几个地方的地方法规早已把它和台风、暴雨、沙尘暴归到一起,而《北京市气象灾害防治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这次又把霾放进了气象灾害名单,一时间把全网都给刷屏了。咱们国务院那边虽然没有把霾给列出来,但这也给地方立法留了个补位的机会。问题是,你说霾的成因里头,人为排放才是内因,气象因素也就是外因,只能说散霾得靠风,要是怪风的话那就是本末倒置了。国家规定的气象灾害也就那么十二种,地方自己再把霾塞进去,这不是自己给自己的队伍扩大编制吗?这就会被人家质疑越权或者偷换概念了。更尴尬的是法规里关于治霾的措施寥寥无几,简直就像是在那儿表个态。 咱们再看看这个《条例》原文,提到了通风廊道系统之类的空话。真的是一句空话吗?你想想霾经常跨省传输,光靠北京这儿挖个渠引风能挡住多少排放?更何况周边城市都是高污染企业扎堆的地方,光靠北京这儿通风就能把污染给稀释掉吗?一句规划性的话怎么能替代限产停产这些硬措施呢? 在大家的印象里气象灾害就是老天爷搞鬼。要是霾也被算成是老天爷的事情,那大家就会觉得跟自己没啥关系了。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说责任没变可舆论场上谁会这么细抠啊? 对抗雾霾的核心其实是要减排。官方预警、限行停产这些都已经有现成的法律管着了。地方立法要是光说要开窗、多刮风的话纯属浪费资源。大家想要的是能看见的减排行动而不是空话。 总的来说把霾列到气象灾害里从定义上就站不住脚也没什么大效果。与其在分类上费劲不如把资源用在监测、联防联控和削减排放这些事情上。对抗雾霾没有捷径只有一句话:谁排放谁负责早一点行动就能早一点看到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