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原副局长张天峰受贿案一审宣判 获刑十二年并处罚金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对张天峰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被告人张天峰自2004年至2023年间,利用在烟草系统长期担任的多个重要职务,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职工录用、工作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07万余元。

张天峰在烟草系统内历任多个关键岗位,职务跨度大、权力集中。

其先后担任陕西省榆林市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经理,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党组成员、副总经理,陕西省烟草专卖局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以及国家烟草专卖局人事司司长、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

这些职位涉及人事管理、项目审批等权力集中的领域,为其利用职务便利进行违法活动提供了条件。

法院认定,张天峰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同时,法院也注意到被告人的若干从轻处罚情节。

张天峰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表现出较好的认罪态度。

更为重要的是,张天峰积极配合追赃工作,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这对国家财产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基于上述情节,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同时依法追缴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

该案的宣判反映了我国反腐败工作的坚定决心和司法机关的严肃态度。

烟草行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其廉政建设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国家利益具有特殊意义。

张天峰案件涉及金额巨大、职务级别较高、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充分说明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对任何违法违纪行为都要依法严肃处理。

同时,该案也提示我们,权力制约机制的完善仍需进一步加强。

在人事任免、项目审批等权力集中的领域,应建立更加科学的制衡制度,强化监督制约,防止权力滥用。

烟草系统及其他行业应以此为鉴,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内部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一纸判决不仅是对违法犯罪的依法追责,也是对公权力边界与运行规则的再度强调。

唯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监督常在、震慑常在、约束常在,才能不断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重点行业领域在规范治理中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