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26日宣判,对这起历时15年的权力寻租案件作出阶段性裁决;经审理查明,徐德祥担任安顺市发改委主任、紫云县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审批、企业经营各上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746万余元。此案提示,少数领导干部在资源配置等关键岗位仍存在较高廉洁风险。观察人士指出,县级主政官员掌握土地开发、基建审批等核心权力,若监督不到位,容易滋生腐败。本案“边腐边升”现象尤需警惕——徐德祥的违纪违法行为贯穿其从县处级到厅局级任职全过程。法院判决说明了宽严相济的依法裁判理念。尽管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法院仍依法综合考量其主动交代部分未被掌握的案情、认罪悔罪态度、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等从宽情节,在坚持惩治力度的同时落实法定宽严政策,为类似案件审理提供了参考。值得关注的是,本案中部分受贿款项因客观原因未能实际取得,被依法认定为犯罪未遂。法律专家表示,此认定严格依据刑法关于犯罪形态的规定,体现了办理职务犯罪案件的规范性与专业性。随着反腐败斗争加快,此类案件审理将更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正推动受贿行贿一起查,下一步仍需通过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举措,持续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反腐败斗争事关党心民心和发展大局。对受贿犯罪依法惩处、对违法所得依法追缴,体现法治的刚性和纪律的严肃;对从轻情节依法认定,体现司法公正与政策适用的精准。以个案为鉴,更应推动制度治理与作风建设同步发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把监督落到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持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与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