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明确空置房物业费不予减免 国家层面缺乏政策依据成主要原因

近期,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市民问政时表示,未装修入住的空置房屋不适用物业费减免政策;该表态主要考虑到现行法律规定及地方立法权限边界。 问题缘起 随着房地产市场发展,空置房管理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点。部分业主认为,房屋未实际使用、对物业服务感受有限,却仍需全额缴费,存在不公平之处。今年以来,国内多地出现类似诉求。昆明市网络问政平台累计收到17条对应的建议,主要来自新交付商品房小区。 法律依据分析 住建部门回应称,《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该条款未对房屋是否入住作区分,为物业费缴纳确立了基本规则。2023年8月全国人大发布的审查案例显示,某省条例提出“空置房按70%缴费”因缺乏上位法依据被认为不当,这也成为昆明作出判断的重要参考。 政策影响评估 业内人士认为,该政策可能带来三上影响:一是保持物业收费规则一致,减少因差异收费引发管理摩擦;二是对投机性持房形成一定约束,与“房住不炒”导向相呼应;三是对部分投资型业主的持房成本带来压力。昆明物业管理协会数据显示,主城区商品房空置率约12%,新规或涉及约8万户家庭。 多维应对策略 住建部门建议,相关争议可通过三条途径处理:一是鼓励业主与物业企业在合同中协商约定;二是引导业委会在管理规约中更细化收费与服务规则;三是提示在备案审查中及时纠正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文件。目前,碧桂园、万科等头部房企在昆项目已开始在新版合同范本中纳入空置房相关条款。 未来立法展望 中国政法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表示,此事反映出地方立法与上位法衔接的问题。随着《住房租赁条例》等配套法规逐步完善,未来不排除在国家层面形成更统一的规则。短期内,多数城市仍可能选择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维持既有标准。

空置房物业费争议,说明了存量时代公共服务付费规则的再调整:既要正视居民对公平与负担的关切,也要守住法律边界与服务体系的稳定。回到依法依约的路径,通过合同约定更清楚、服务边界更明确、协商机制更顺畅,才能在不同群体利益之间形成更可持续的平衡,推动社区治理在规则内实现更高质量的共治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