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与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仍具复杂性 工作报告指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不仅直接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对家庭稳定、校园安全和社会秩序带来长期影响。
与此同时,未成年人实施犯罪的情形仍需高度关注:一方面要依法惩治,另一方面要防止“一惩了之”,通过教育、感化、挽救推动回归社会。
如何在严惩侵害者与精准矫治涉罪未成年人之间实现法治平衡,是当前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关键课题。
原因——多重诱因交织,既有社会问题也有治理短板 从社会层面看,未成年人处于身心发展阶段,辨别能力与自控能力相对不足,易受不良环境影响;部分家庭监护缺位、学校管理与心理支持不足、网络空间不良信息传播等因素叠加,增加了受侵害和走向违法犯罪的风险。
从治理层面看,未成年人保护链条长、环节多,发现线索、及时报告、风险评估、干预矫治等环节若衔接不畅,容易出现“早期风险未识别、轻微问题未干预、严重后果才介入”的被动局面。
工作报告强调持续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落实,正是针对“发现难、预防弱、协同不足”等现实痛点。
影响——“从严惩治+分级矫治”提升治理效能,数据释放积极信号 报告提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2025年起诉7.3万人,体现对侵害者从严追责、对未成年人权益“红线不可触碰”的鲜明导向。
对涉罪未成年人,检察机关依法惩治、教育、感化、挽救并重:去年起诉5.6万人;对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悔罪的,附条件不起诉1.6万人,体现宽严相济、以教育挽救为主的司法理念。
同时,对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依法核准追诉24人,释放“恶性犯罪必须惩治”的强烈信号,既回应社会关切,也维护法律权威与公共安全。
值得关注的是,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同比分别下降2.2%和9.8%,实现近五年来首次“双下降”。
这一变化表明在持续高压惩治与综合预防并进的背景下,治理正逐步显现效果,但仍需巩固趋势、防止反弹。
对策——完善制度供给与协同治理,织密“防护网”和“矫治链” 一是坚持依法从严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惩治力度与震慑效应,推动案件高质效办理,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风险防控。
二是做实涉罪未成年人分级处置。
对主观恶性深、暴力严重、危害后果重的,依法追诉、从严惩处;对情节轻微、悔罪表现明显的,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并加强考察帮教,把“教育矫治”落到实处,防止再犯。
三是推动专门学校建设与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体系落地。
专门学校在教育矫治、行为矫正、心理辅导和回归支持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应加强与教育、公安、民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协作,形成可操作、可评估的闭环机制。
四是压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执行责任。
对该报不报、该查不查、监管不到位等情形强化监督问责,推动制度从“有规定”走向“见实效”,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是汇聚“六大保护”合力。
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要同向发力,特别是在校园安全治理、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内容治理、困境未成年人救助等方面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前端预防与末端处置并重。
前景——以法治力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向更精细、更前置、更协同迈进 从工作报告释放的政策信号看,未成年人保护将继续沿着“严惩侵害者、矫治涉罪者、预防在前端、协同成体系”的路径深化。
未来一段时期,随着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更严更实,专门学校与分级干预体系逐步完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治理有望持续向好。
但也应看到,社会结构变化与网络生态演进带来新风险点,治理必须保持韧性,持续提升发现、预警、干预和矫治的能力水平,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从“个案应对”向“系统治理”升级。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其安全和健康成长关乎社会发展前景。
最高检工作报告所反映的"双下降"现象,既是对过去工作的总结,更是对未来的启示。
这表明,通过坚持"零容忍"与"教育挽救"相结合的司法政策,通过完善法律制度和预防机制,通过凝聚全社会的保护合力,我们完全有能力建立一个更加安全、更加公正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
在新时代背景下,继续深化这一体系建设,让每一名未成年人都能在安全、温暖的环境中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美好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