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丁原本跟着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和他们的感情特别深。后来,爷爷奶奶和白阿姨分开了,法院把小丁判给了爸爸。之后白阿姨把小丁接到德国去念书,还不许他再跟爷爷奶奶见面。爷爷奶奶听了特别难受,就把这个情况告诉了法院,要求小丁每年必须回国探望至少35天。小丁也很想念爷爷奶奶,还经常用微信发消息报平安。法官考虑到小丁还小,跟爷爷奶奶感情好,也没觉得德国的生活对他有什么坏处,就判决支持了爷爷奶奶的探望权。 法律上其实没把隔代探望权直接写在《民法典》里,主要是怕万一父母不同意的话,强行判决可能会让家庭关系更紧张。不过法官还是会按照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小丁的情况是他自己表达了强烈的愿望,而且两边的文化、语言差距也不大,所以最后法院还是支持了爷爷奶奶的请求。 对于离异家庭来说,最好在离婚协议里把探望的方式和协助义务说清楚,以后就少了很多麻烦。如果父母意见不一样,也可以找专业人士帮忙调解。想要顺利探望孙子的话,最好先跟父母好好商量一下再走法律程序,“协商优先、判决兜底”是最有效的办法。 亲情不是选择题,而是必须面对的问题。法律没有给老人一张任意通行的卡片,却给了法官一把“最有利于未成年”的钥匙。孩子需要完整的爱,老人也需要完整的家。当亲情遇到拉扯的时候,答案往往藏在孩子真正的愿望里,也藏在成年人愿意让步的那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