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数据要素更大范围、更高效率、更可持续地发挥价值,全国数据工作会议于2025年12月29日至30日在北京召开。
会议将“明晰定位、提升效能、繁荣生态”作为重要抓手,对数据流通服务机构建设作出部署,提出要加快培育数据交易所、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数据商三类主体,形成分工协同、互促共进的市场格局,为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夯实支撑。
问题:数据流通交易仍处在起步爬坡阶段,市场规则与能力供给不匹配。
一方面,数据不同于传统标准化商品,权属边界、使用范围、合规要求、价值评估等环节更为复杂,导致交易链条长、成本高、效率不稳。
另一方面,部分地区和机构在建设路径上存在“以建代市”的倾向,将成立交易所简单等同于建成数据市场,或对交易所作用预期过高、对建设难度估计不足,容易造成定位偏差与资源错配。
同时,行业间数据壁垒、质量参差不齐、合规能力不均衡等问题,制约了数据从“可汇聚”向“可流通、可交易、可复用”跃升。
原因:数据要素市场化需要制度牵引与技术治理并重。
数据流通交易涉及安全、隐私、商业秘密、公共利益等多重约束,必须在规则体系、合规服务、基础设施、生态培育之间形成闭环。
会议指出,数据交易所更像制度规则和生态培育的探索者,承担供需对接、交易规则制定、合规服务供给、生态集聚等功能,但目前总体上交易规模仍较小、能力仍在培育,亟需摆正定位、完善机制。
与之相对应,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以数据基础设施为载体,往往嵌入产业链供应链,在行业场景中以数据交换为主、兼有数据交易,能够把分散的数据需求与应用环节连接起来,是推动行业数据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的主力军。
数据商则以数据为关键生产经营要素,聚焦采集治理、加工标注、产品开发、服务交付,是提供多样化数据产品和数据驱动服务的排头兵。
三类主体功能各有侧重,若缺少边界清晰与协同机制,容易出现“规则缺位、能力缺口、产品不足”的结构性矛盾。
影响:三类主体协同发力,有望提升数据要素配置效率并带动产业升级。
数据流通交易如果能够实现安全合规、高效可控,将促进数据在更大范围内被复用与组合,催生更多面向制造、能源、交通、金融、农业等领域的数据产品与服务,推动管理决策更加精细、产业运行更加智能。
会议提到“有什么样的数据开发利用方式,就伴随着与之相适应的数据流通交易模式”,意味着数据市场不会只有单一形态:既可能是规范化的交易撮合,也可能是围绕场景的交换协作、可信计算下的联合分析、以服务交付为核心的“数据能力供给”。
对地方而言,明确主体定位、避免同质化建设,有利于把资源投向数据治理、合规能力、场景落地和产品供给,形成可持续的市场生态。
对策:以价值化为导向健全规则体系,以监测评估促规范发展。
会议强调当前应以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为重点,引导多元主体探索创新流通交易模式,加大高质量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促进数据安全合规高效流通交易。
具体看:一是校准数据交易所发展路径,突出规则供给、合规服务、生态培育功能,避免照搬标准化商品交易所的建设模式,更不能把“建交易所”简单等同于“建市场”。
二是支持平台企业立足产业需求,以数据基础设施和场景应用为牵引,推动跨主体、跨环节数据流通,形成服务产业、价值共创的合作机制。
三是鼓励数据商提升产品化、服务化能力,围绕数据采集治理、标注加工、模型训练、行业指数与分析报告等方向丰富供给,提升“可用、好用、可复用”的产品质量。
会议举例指出,部分数据商通过采集大宗商品价格信息,打造数据驱动的交易模式并提供价格指数、行业分析报告等产品,体现了数据服务对产业运行的赋能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会议提出要聚焦三类主体抓紧开展数据流通交易规模测算及监测指标体系研究,建设反映实际、科学合理的监测体系。
这一部署指向两层目标:其一,以可量化、可比较的指标形成行业共识,减少“概念热、落地冷”;其二,以监测促治理,推动交易行为更规范、风险更可控,为政策完善提供依据。
前景:从“探索期”迈向“成型期”,关键在于合规底线与价值创造两手抓。
下一阶段,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建设将更加强调制度规则统一、基础设施互联、场景应用牵引与安全治理闭环。
随着监测体系逐步建立、主体能力持续提升,数据流通交易有望从零散试点走向规模化应用,从单点撮合走向生态协作,从“能交易”走向“交易得起、交易得稳、交易得放心”。
同时也应看到,数据要素市场发展不可能一蹴而就,仍需在权责边界、合规评估、定价机制、跨域流通等方面持续探索,稳妥把握发展节奏。
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正步入深水区,此次会议勾勒的"三位一体"发展框架,既是对前期实践的经验总结,更是面向数字经济新赛道的制度创新。
如何在安全可控前提下释放数据潜能,仍需政府、企业与社会各界持续探索,这场关乎未来竞争力的变革,正在重塑中国经济发展的底层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