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人社部说了,要把那个执行了18年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给修订一下。这个消息引起了不少代表委员还有劳动者的关注。他们说,虽然这个制度早就有了,但还是有很多人不敢休、不能休,或者是休了也不踏实。李英锋就提出了几个问题,觉得这个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和实际体验之间有差距。带薪年休假难落实有很多原因:有的是制度不够严格,有的是覆盖不到所有工作场景,还有的是休假模式比较单一。所以,人社部得把这些问题都考虑进去,给出解决方案。其实很多时候用人单位领导管理层如果带头休假,其他劳动者才会安心。所以李英锋建议在新规里明确领导管理层带头休假的责任。还有一些单位利用员工弱势地位让他们放弃休假或者不发工资。所以新规应该禁止这种情况,并且规定惩罚措施给用人单位一些威慑力。另外,每年年底年休假清零的问题也很常见。这个新规需要明确什么情况下可以跨年度安排休假,什么情况下不行。这样才不会让用人单位用含糊不清的理由把员工的假期给剥夺了。 另外一些问题也困扰着劳动者比如用其他假期抵扣年假或者新单位不承认之前的工作年限。这些都是用人单位常用的侵权伎俩。所以新规也应该明确规定不允许这样做。针对新就业形态和小微企业等特殊情况,可以考虑更灵活的休假制度让他们更容易落地。最后一点就是惩罚措施要更严厉一些。如果单位不安排员工休假也不支付报酬,现在的处罚力度比较小了点没什么震慑力。 所以李英锋建议在新规定中加大惩罚力度让用人单位付出更大代价给年休假落实提供更多保障和支撑。300%的工资作为补偿也要注意保护好员工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