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说有个叫罗女士的在2024年3月17日的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人民法院弄了个调解,她因为怀孕被公司调岗还解雇,最后公司要赔她11万元。罗女士是成都某建设有限公司的员工,本来是高高兴兴地迎来了宝宝,结果遇到了职场上的麻烦事儿。2024年的时候她在蒲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仲裁申请,没想到公司还不服气给闹到了法院。这家公司真的太不厚道了,罗女士怀孕之后公司多次找她谈话暗示她主动辞职,后来更是直接把她调到一个离原单位很远的工地上干活。罗女士提出需要住宿和交通补助什么的,可公司根本就不理睬。无奈之下罗女士还在原地打卡上班呢。结果公司就拿“不服从安排”当借口给她解除合同了。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协议:公司一次性给罗女士工资、经济补偿还有社保公积金一共11万元,还要把证件还给人家并且开个离职证明。法官还提醒大家企业要遵守劳动法呢,“三期”的女职工权益得保障好,谁要是用不合理调岗、降薪什么的手段逼她们走那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