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水利工程串标案20家企业被重罚 监管“利剑”斩断围标利益链

问题——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出现“抱团”串标,扰乱公平竞争环境。 据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开的行政处罚信息,在“安徽省怀洪新河灌区工程固镇县怀洪新河直灌区骨干王庄片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共有20家参与投标的企业被认定存在串通投标行为,分别受到罚款处罚。这项目于2024年4月16日开评标,项目预算约8366.71万元,中标金额8040.0393万元,中标人为阜阳市颍泉水利建筑有限公司(牵头人)与安徽省天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招标人随后于4月23日发出中标通知书。 监管部门查明,上述20家企业均按安徽省天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有关人员提出的要求和指定报价参与投标,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关于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的规定。依据相关规定,20家企业分别被处以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六的罚款,即每家482,402元,合计9,648,040元。 原因——工程体量大、竞争激烈与个别主体规则意识淡薄叠加,给不法操作留下空间。 水利工程具有投资规模大、专业门槛高、工期与质量要求严等特点,往往吸引多地企业同台竞争。基于此,个别企业为提高中标概率,可能通过统一报价、相互配合等方式规避正常竞争,形成“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 从监管披露情况看,本案的关键问题在于投标报价出现被“指定”“统一”的情形,表明相关主体试图通过人为操控报价来影响评标结果。这类行为既反映出少数经营主体法治意识、合规管理薄弱,也提示招投标链条中仍存在信息不对称、内部控制不严等风险点,需要以制度和技术手段继续压缩寻租空间。 影响——破坏市场秩序、抬高工程风险,损害公共资金使用效益与行业生态。 招投标制度的核心在于通过公开竞争实现优中选优,确保公共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一旦串通投标得逞,不仅会挤压守法企业的竞争机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还可能导致项目报价、施工组织与资源配置偏离合理水平,增加后续履约、质量与安全管理的不确定性。 对重大民生与基础设施项目而言,招投标环节的公正性直接关系工程建设质量和群众切身利益。此次集中处罚释放明确信号: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将依法严肃追责,违法成本正在持续提高。 对策——以“全链条监管+协同惩戒”提升治理效能,强化对重点领域风险的前置识别。 治理串通投标,关键在于把监管关口前移、把技术手段用足、把惩戒机制落细。一是强化开评标全过程监管,对异常报价、投标文件雷同、投标人关联关系等高风险特征加强筛查,提升发现问题的及时性和精准度。二是压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完善内控机制与评标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回避制度和档案留存要求,减少人为干预空间。三是推动部门协同与信用约束,依法依规将行政处罚与信用管理、市场准入、从业评价等机制衔接,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综合效应。四是加强企业合规建设,引导施工企业完善投标合规流程、人员管理与第三方代理管理,杜绝“被安排投标”“陪标走过场”等行为。 前景——以更严监管促进更优环境,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保驾护航。 当前,各地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持续推进,项目数量多、资金规模大,对规范透明的交易环境提出更高要求。此次案件的公开处置,有助于进一步明确红线、稳定预期,推动形成依法招标、诚信投标、规范评标的市场氛围。随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数据共享和智能监测手段健全,串通投标等隐蔽行为的识别能力有望增强,招投标领域治理将从事后惩处向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加快转变。

招投标制度的核心在于公平公正。依法打击串标行为,是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的重要举措。只有各方共同遵守规则、强化监督,才能确保工程项目在阳光下运行,真正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