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保障性租赁住房提质扩面,“夹心层”安居与租购同权加速落地

住房问题事关民生福祉,是最基本的生存需求。

当前,我国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中,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

这部分群体为城市发展做出重要贡献,却因收入水平有限,难以承受高企的商品房价格,往往只能租住条件较差、租金波动频繁的出租屋。

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正是为了破解这一"夹心层"群体的阶段性居住难题。

从政策演进看,住房保障工作经历了从民生实事推动向法治化、规范化轨道的转变。

2025年9月15日起施行的《住房租赁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的行政法规,标志着保障性租赁住房从政策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使"住有所居"从美好理念转化为可预期的制度性权利。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进一步强化了这一工作的重要地位。

当前,我国保障性租赁住房发展正处于"增量建设"与"存量提质"并举的关键时期,呈现出鼓舞人心的发展态势。

多地在法治框架内寻求创新,既拓宽了供给渠道,又守住了合法合规的底线。

一方面,各地积极探索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新建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拓宽了供给来源。

另一方面,"以购代建"模式正加速推广,通过收购存量商品房转化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现了存量资源的盘活和高效供给。

海南海口市公开征集中心城区新建未售商品住房用作保租房,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支持上海首批收购二手住房用于保租房项目,这些典型案例充分体现了制度创新的活力。

"租购同权"是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的核心配套方向,关乎承租人能否在教育、医疗、落户等公共服务上享有平等权利。

《住房租赁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10月发布的生育支持政策文件中也明确要求逐步使租购住房群体享有同等公共服务权利。

这表明"租购同权"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层面均拥有明确的权利依据。

然而,保障性租赁住房在现实推进中仍面临多重挑战。

首先是公共服务承载力瓶颈。

"租购同权"的核心难点在于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而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在短期内难以实现均等化配置,这制约了政策效能的充分发挥。

其次是信息壁垒导致的监管困难。

保障性租赁住房涉及申请、分配、使用、退出等多个环节,覆盖范围广、人员流动性强,住建、公安、教育、街道社区等部门之间可能存在信息孤岛,容易形成监管盲区,难以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使用、长期空置等行为。

第三是利益驱动的违规风险。

由于监管部门难以精准掌握承租人实际居住情况、租赁合同真实性等,容易滋生"假租房、真套利"的违法现象,损害制度的公平性和公信力。

为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高质量发展,需要在以下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强化法治保障。

当前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依靠政策文件推动,与法律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仍有差距。

应在总结各地经验基础上,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分配、运营及配套公共服务逐步纳入法律规制,形成更加坚实的制度支撑。

二是完善准入退出机制。

建立承租人信用档案,将提供虚假材料、违规转租等失信行为纳入征信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对诚实守法的承租人给予激励,形成正向的行为引导。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

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形成监管合力,提高对违规行为的发现和处置效率。

四是优化公共服务配置。

有序推进优质公共资源向保障性租赁住房集中地区倾斜,逐步缩小公共服务差距。

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既是民生工程,更是治理能力的体现。

在法治化轨道上推进制度创新,既要保持政策温度解决现实困难,更需着眼长远构建可持续机制。

当"安居梦"照进现实,不仅能为城市发展留住人才活力,也将为推进共同富裕提供重要支撑。

这需要政府、市场、社会形成合力,共同书写新时代住房保障的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