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儿说起来挺逗的。3月2日那天大半夜,豆瓣豆品的操作搞砸了,本来想着搞个“满200减20”的促销,结果手抖写成了“满200减200”,这就相当于给网友发福利了嘛。大家一看这简直是白送啊,一下子就疯抢,商品抢光了不算,还生出了一大堆不正常的订单。平台一看这情况不妙,赶紧发公告把当天早上0点到10点这段时间的订单给全退了,就给受影响的用户发了20元无门槛红包当补偿。 这一下可好了,网友们吵翻天了。有人说平台不讲信用,“玩不起”;也有人觉得平台确实是失误太大了,损失惨重。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的记者就去问了山东鲁商(起步区)律师事务所的执行主任冯莹莹律师,这事儿到底怎么看。 首先得搞清楚下单成功算不算合同成立。好多网友觉得这是板上钉钉的事,订单生成了就意味着双方达成了买卖协议。冯莹莹律师说了,《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有规定,平台发布的商品信息要是有具体的价格、数量这些关键内容,用户一提交订单成功合同就算成了。你看豆瓣豆品页面上优惠规则写得清清楚楚,用户下完单系统自动生成记录,这买卖双方的合约肯定是成立了的。 再说说这个“标错价”能不能算是“重大误解”。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因为重大误解做的事儿是可以请求撤销的。你看这个“满200减200”的优惠力度太猛了,完全不符合正常做生意的逻辑。如果真按这个执行下去平台得亏大了。你去翻翻广州互联网法院以前判过的牛奶六毛钱一盒那种案子就知道了,价格差得离谱而且消费者一看就能发现不对劲的话,法院通常都觉得这构成重大误解。 但是冯莹莹也指出了一个问题:豆瓣的处理程序有问题。《民法典》里说撤销权必须通过去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来才行,商家自己不能私自取消合同。豆瓣没走法定程序直接把钱退了回来,这属于单方面违约。不过话说回来,虽然流程上有点违法(程序违法),但要是真去法院打官司看结果大概率还是得退钱。毕竟这确实是个重大误解的情况(实体结果合理)。 冯莹莹最后总结说,要是消费者告到广州互联网法院要求履行合同(强制履约),法院最后可能还是会判决撤销合同(合同无效),到头来还是得把钱退给大家。所以说豆瓣虽然没走正规流程有点耍赖(程序违法),但最后实际上钱也还是退了回来(实体结果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