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美国总统手里有权,万一哪天心血来潮不想跟某个国家打招呼就开打,这权力是不是有点太大?这权力怎么分、怎么管,其实是个老大难问题,从古到今政治家都在琢磨。以前那种一个人说了算的封建老套早就过时了,现在讲究的是公民当家做主、权力分散。 说起民主改革,公元前6世纪的雅典算鼻祖了。当时梭伦领着一帮人搞变法,把以前的债务奴隶制给废了,还设了四百人会议和陪审法庭。这下子那些受了一辈子苦的底层老百姓算是看到了翻身的希望,这事儿直接给欧洲后来的民主革命点了一把火。 等到启蒙时代来了,孟德斯鸠这位大神在分权理论上又往前迈了一大步,把三权分立的思想给发扬光大了。这套理论后来成了资本主义国家政治体系的大蓝本,1787年美国宪法里权力的划分就是照着他的说法来的。按照宪法的规定,立法归国会管,行政交给总统干,司法归最高法院和那些低级法院管。这么一来,美国就成了三权分立的头号代表。 不过话说回来,时间一晃两百年过去,美国的权力制衡关系早就变了味,特别是行政权力这块越来越大。19世纪末随着垄断资本主义兴起,这种趋势更明显。尤其是到了罗斯福那个年代,总统手里的权柄伸得那叫一个长。罗斯福搞新政不光管社会各个角落,甚至都快把三权分立的老规矩给打破了。 二战之后虽说还是沿用那套三权分立的老体制,但总统的地位那是相当突出了。他不光是个行政长官,已经成了政府权力的核心人物。如今的美国总统到底有多大的权力呢?首先得说说宪法明晃晃写着的最高行政权。总统能管国家大事和联邦政府的日常杂事。他可以发行政命令管事儿,还能任命各个部门的一把手(虽然得参议院同意),还有上百个高级官员都是他说了算。 除了管事儿还能插手立法呢。比如他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案,除非国会两边都超过三分之二的人同意推翻这个否决。他还能在国情咨文、预算报告里提建议给国会听。另外他还有点委托立法的权力,可以给自己的行政体系改改样貌甚至新建机构。还有最高法院的大法官是他提名的,他也是美军的总司令能调遣各州的国民警卫队为联邦服务。 虽然宣战权名义上是国会的事,但在有些时候总统干脆就绕过国会先动手了。特别是打仗或者紧急状态下,有了国会授权的话他的权力就更大了。 说到底美国总统权力变这么大,一方面是因为三权分立在有的领域界限不清导致效率低;另一方面也跟欧美那些垄断资本发展脱不了干系。 现在的世界早就不是那种大权独揽、八方朝拜的时代了吧?但我们还是得小心点别让个人说了算或者搞群体压迫这种危险的事儿发生。这就给咱们未来的政治建设提了个醒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