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祁阳公证处原负责人违法截留公证费43万余元被吊销执业证书

一起持续九年的公证费截留案近日在湖南永州浮出水面。

湖南省司法厅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祁阳市公证处原负责人王曦因长期系统性侵占公证费用,被依法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

这是近年来公证行业曝光的典型职务违法案例,引发社会各界对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监管机制的关注。

调查显示,2015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王曦利用职务便利,先后通过出具"大头小尾"发票、不开具正式发票等手段,与同事合谋截留应当上缴财政的公证费用,累计金额达43.43万元。

作为单位负责人,王曦不仅未履行监管职责,反而成为违法行为的组织者,个人实际分得14.11775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集体舞弊行为持续近九年才被发现,反映出基层公证机构内部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案件查处过程中,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联动协作。

祁阳市纪委于2024年8月对王曦作出开除党籍处分,监委同步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将其职级由二级主任科员降为二级科员。

虽然当事人已退缴全部违法所得,但湖南省司法厅认为,其行为严重破坏公证公信力,依据《公证法》相关规定最终作出吊销执业资格的顶格处罚。

业内人士分析,此案暴露出三方面突出问题:一是基层公证机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缺乏有效审计监督;二是"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内部制衡机制失效;三是行业主管部门日常监管存在盲区。

近年来,随着公证业务量增长,类似"靠证吃证"的微腐败在部分地区时有发生,亟需建立长效机制加以防范。

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湖南省司法厅已部署开展公证行业专项整治,重点核查基层公证处财务管理、收费标准和票据使用情况。

同时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制度,建立公证员执业信用档案,对违法违纪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公证公信力来自每一笔收费的清晰可查、每一道流程的可控可追、每一名从业者的守法守纪。

对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是维护行业秩序的必要之举,更是对群众权益的有力回应。

以此为镜,堵住制度漏洞、织密监督网络、强化责任落实,才能让公证服务在阳光下运行,让公平正义在细节处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