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的一个小村子里,有个男孩跑过去摸邻居家的狗。那条狗被拴在地上,但还是把男孩给扑倒了,咬了他的腿。幸运的是,狗没有怎么用力咬,男孩只是打了几个滚,逃离了现场。不过,男孩家属还是向狗主人索赔了6000元,最后双方协商赔偿了3000元。 现在,很多网友因为生活条件好起来,喜欢养宠物来调节压力。狗是最常见的宠物之一,它们忠诚又能看家护院。不过,养狗也有坏处,如果狗咬了人,主人得赔钱。在城里遛狗必须牵绳子,不然会被罚款和赔偿。农村里的狗一般都是散养的,如果咬到人也要赔钱。 可是这次事件引发了很多讨论。有网友觉得明明是小男孩自己跑去摸狗的,狗主人还拴着绳子呢,为什么还要赔偿3000元?福建的一位网友就说如果换成自己是狗主人,就让他们走法律程序,因为是小孩自己去摸的狗。河南的网友则觉得走法律程序可能赔得更多,不管是小孩还是成年人被狗咬到,主人都得负责。 根据法律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是这样的: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无论是否主观有过错。山东有位网友说自己家的狗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别人家孩子去玩自己孩子的电动车被咬了一口花了一万多元钱。家长没看好自己的孩子还让别人赔偿呢。 这次事件中,小男孩的家属索赔6000元给犬只的主人协商之后赔偿了3000元双方互不追究责任。这也反映出责任分担原则:小孩子是未成年人,家长没有履行监护职责让他擅自进入别人家接触动物存在明显过失应该分担部分责任。 所以说,养狗可不是件省心事儿。虽然狗狗没有法律意识但孩子也是未成年人只有家长未履行监护职责才会导致这样的事情发生这一次事件中最终赔偿3000元是双方协商后达成共识的结果。你觉得狗主人应该赔偿还是出于人道主义赔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