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原副省长赵金云因受贿、内幕交易被判15年有期徒刑 涉案金额超5400万元

2026年1月6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甘肃省政府原副省长赵金云受贿、内幕交易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赵金云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三百万元;以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三百五十万元。同时,法院依法追缴了赵金云的全部犯罪所得及孳息,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赵金云的违法犯罪行为跨度长达近二十年。从2005年上半年至2024年10月,赵金云单独或伙同其丈夫包东红,利用担任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处长、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甘肃机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甘肃省政府副省长等多个重要职务所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揽工程项目、申办探矿权、解决涉税问题、调整职务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通过这些职务便利,赵金云非法收受涉及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五千四百零九万余元。 除受贿犯罪外,赵金云还涉嫌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在2018年6月至2022年3月期间,赵金云利用在工作中获悉的内幕信息,通过控制的亲友证券账户多次买入相关股票,成交额达七百零二万余元。随后将这些股票卖出,非法获利三十万余元。这个行为严重违反了证券市场的公平交易原则,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法院认为,赵金云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和内幕交易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但考虑到赵金云在受贿犯罪中存在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和大部分内幕交易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和酌定从宽处罚情节,因此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据悉,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充分的证据材料,被告人赵金云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赵金云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二十余人旁听了庭审,充分表明了司法公开、接受监督的原则。 这起案件的查处和判决,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决心。赵金云作为省级领导干部,本应恪尽职守、廉洁从政,却利用职务便利大肆贪污受贿,同时进行内幕交易,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严重破坏了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该案的查处表明,无论职位多高、权力多大,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此案再次警示公职人员必须依法用权。将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需要健全制度约束、强化监督问责、提升治理透明度,让遵纪守法成为常态,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