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男子因燃放烟花被罚500元

最近德州有好些人因为燃放烟花被罚了钱。1月11日晚上,在临邑的渤海路人才公寓门口,王某刚从外地打工回家,喝酒高兴起来,拿出去年剩下的烟花就想放。 他抱着烟花冲到花园新村广场,正要点燃时被特巡警大队的人盯上了。后来恒源派出所民警赶到后,把他传唤去问话了。王某说自己也知道禁放规定,但当时就是一时兴起。最后还是被罚了500元。 大年三十晚上,在宁津县城德百商场旁边,有个男子花30元买了点小烟花,想给自己弄个“开门红”。他点燃后烟花四溅、白烟滚滚,周围的人都拿着手机拍照录视频呢。可谁知道警察巡逻队来得更快,当场把他控制住带走调查了。几分钟后这位原本想图喜庆的市民就从主角变成了被拍的对象。 2月5日傍晚,武城县兴武路某火锅店外,李某觉得没人管,就在限放区域内放了一会儿烟花。不到一小时,同一县城广运街道北关村的13岁张某也在限放时间内放了一把烟花。结果李某被罚款500元;张某因为年龄小免予行政处罚,但还是被民警批评了一顿。 庆云县某酒店宴会厅里正办婚礼呢,新郎非要按老规矩燃放烟花送客。这就触发了治安处罚程序,这个小伙儿成了2021年以来庆云县因燃放烟花爆竹被治安处罚的第一个人。喜事一下子变成了警事。 禹城市火车站北侧传来震耳欲聋的响声,特巡警巡逻队顺着声音找过去。在楼顶发现一个叫王某某的人正在准备放一箱20响开天雷。原来他家开了新店想热闹热闹才想放鞭炮的。 上午11点左右,城关派出所接到举报说某果蔬店店主赵某某点燃了1000头鞭炮迎客。民警赶到时赵某某正后悔地数着没烧完的鞭炮纸呢。按照规定赵某某也被罚了300元。 春节本来是个开心的日子,可一旦把手里的烟花点燃了,罚款、拘留、媒体曝光可能都要跟着来了。心情一下子就从兴奋跌到谷底了。与其提心吊胆求好运不如用电子灯笼、春联、网络拜年来把年味拉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