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新区3月至6月实施春季禁渔:天然水域垂钓捕捞全面暂停并强化执法

一、政策出台:春季禁渔全面启动 据天府新区涉及的管理部门公告,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辖区内所有天然水域进入春季禁渔期。禁渔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上述水域开展垂钓、捕捞等涉渔活动,同时禁止挖砂采石、水禽放养、扎巢取卵等可能破坏水域环境和水生生物栖息地的行为。对禁渔期内非法捕捞渔获物的收购、销售同样属于违规,将依法追责。 二、背景分析:春季是水生生物繁殖的关键窗口期 随着春季气温回升、水温适宜,多数淡水鱼类进入集中产卵繁殖期。此时亲鱼繁殖活动频繁,鱼卵孵化和幼鱼生长处于脆弱阶段。若在该时期大量垂钓或捕捞——不仅会减少成鱼数量——也可能破坏鱼卵和幼鱼,影响种群延续,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 从生态角度看,水生生物种群恢复周期较长,受到过度干扰后难以在短期内自然修复。天府新区的河道、湖泊等天然水域是区域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生物多样性水平关系到水体自净能力和整体生态质量。实施春季禁渔,有助于为水生生物留出必要的繁殖空间,从源头减缓资源衰退。 三、制度设计:禁渔并非"一刀切",特殊情形依规审批 本次禁渔在严格管控的同时,为合理需求设置了审批通道。因养殖生产需要,或涉及国家、省级重点保护水生生物以及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鱼卵、鱼苗、怀卵亲鱼等确需采捕的,当事人应按规定提前申报审批,并在指定区域、规定时间内按核定数量限量开展,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或超量采捕。该安排旨在在守住生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兼顾相关生产经营的必要需求。 四、执法保障: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处 禁渔措施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执法约束力。对在禁渔期、禁渔区内违规垂钓或捕捞的,执法部门将依据渔业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包括没收渔获物及渔具、处以罚款等。对情节严重或阻碍执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后果不止于经济处罚。 主管部门同时提醒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发现违规垂钓、捕捞行为可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共同维护禁渔秩序。 五、前景展望:生态保护是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天府新区水域生态面临的人为干扰持续增加。推行春季禁渔,是回应水域生态保护需求的重要制度举措,也有助于推动区域绿色发展、提升居民亲水环境品质。 从长远看,只有为水生生物提供充足的繁殖空间和恢复时间,才能保持水域生态系统稳定运行。良好的水生态环境不仅提升城市生态品质,也将为市民带来更安全、更舒适的亲水休闲体验,促进人与自然的良性互动。

生态保护需要长期坚持;天府新区春季禁渔行动聚焦关键繁殖期,通过制度和执法共同发力,推动水域资源恢复。市民既是良好生态的受益者,也是维护者。共同遵守禁渔规定、主动监督举报,才能更好守护水域生态,让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持续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