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持续三年的婚恋诈骗案近日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披露了不法分子以“牵线搭桥”为幌子的作案手法。2018年至2021年间,被告人张某珍借工作关系接触受害人孙先生,设计并实施了一场“自导自演”的情感骗局。案件起于一次刻意安排的相亲。张某珍以介绍人身份安排孙先生与一名自称“彭小姐”的女性短暂见面,随后又通过其虚构的“彭小姐”微信号与孙先生建立线上联系。在接下来的三年里,这名始终未再露面的“恋人”以家庭变故、投资受挫、医疗急需等为由,累计向孙先生索要26万余元。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彭小姐”实际上是张某珍操控的虚拟身份。法院审理查明,张某珍利用受害人急于建立婚恋关系的心理,通过编造情节、制造依赖等方式逐步实施诈骗。案发于2021年12月,涉案金额已达到刑法规定的“数额巨大”标准。该案也折射出婚恋交友中的风险点:网络交友的虚拟性为身份造假提供便利,而一些当事人在情绪驱动下忽略基本核验与财产风险控制。北京市律协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专家表示,此类案件往往呈“温水煮青蛙”式发展,常见套路是“先小额试探、再逐步加码、最后突然失联”。法院在判决中指出,该案不仅导致受害人遭受较大经济损失,也对社会诚信造成破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并结合张某珍的认罪态度及退赃情况,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并责令其退赔违法所得。针对婚恋诈骗案件增多的情况,警方提示公众牢记“三不原则”:不轻信未核实身份的交友对象、不进行盲目的大额财物往来、不忽视异常行为的预警信号。同时建议通过正规婚恋平台交友,保存完整聊天记录及转账凭证,如发现可疑情况及时报警。
婚恋交往应建立在真诚与尊重之上,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便可能演变为以情设局、以钱收网的骗局。对个人而言,可以投入热情,但必须守住底线;对社会而言,既要依法严惩打着“情感”旗号的诈骗,也要完善更可核验、更可追溯的治理机制,让信任更有依托,让善意不被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