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宁强县法院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

最近在陕西汉中市宁强县法院阳平关法庭里,一件事闹得挺热乎。闵文静记者文晨说了,这个事儿主要是关于两个同村的邻居,一个叫赵某,另一个叫马某。这俩人本来关系就不太好,主要是因为宅基地边界上的事有过争议。到了2023年,赵某外出打工,家里没人住,马某就把准备用来修整自家地的一堆石头给堆到了赵某的院子里。 等赵某回家一看,院子里被石头堵得水泄不通,没法走人,心里老大的火就来了,赶紧去找马某让他把石头搬走。可马某当年跟赵某家有过节,根本不听,死活不给挪。两边协商了好几回都没结果,最后赵某实在是没办法了,只好一纸诉状把马某告到了宁强县人民法院。他不光要求马某马上把石头搬走,还说对方得赔自己10000元损失费。 法院接到案子以后,专门去了趟现场实地查勘。法官们仔细数了数石块的数量,看看这些石头堆在哪个位置对生活影响最大。因为这案子双方积怨很深,大家都在气头上,要是直接判了也不一定行。万一对方不执行怎么办?到时候问题反而更复杂。 针对这种情况,法官们就搬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相邻权的规定,告诉马某你这是在侵犯邻居的合法权益。大家出门过日子得相互体谅点。承办法官一边讲道理一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工作。最后双方终于心平气和地谈妥了:马某把石头给搬走了;赵某看在多年的份上也不再计较损失了,主动撤了诉。 事后法官又去现场看了看清理情况。这下可好了,赵某的院子恢复了原样。看着眼前的平坦大道和那笑容满面的赵某脸上挂着的笑容,大家伙儿都觉得心里踏实多了。这事儿就是宁强县法院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一个好例子。以后他们还会继续这么干下去,真正做到司法为民、化解基层矛盾风险,把这个“平安网”给织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