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婚恋纠纷作出终审判决

宁夏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婚恋纠纷作出终审判决,案件焦点在于以“彩礼”名义转账的11.19万元应否返还。故事始于2020年10月,彭某和张某在西宁街头乞讨时相遇,二人很快开始恋爱并以夫妻名义同居。彭某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期间,累计给张某转账11.19万元作为彩礼。然而,二人关系破裂后,彭某发现张某仍与前夫保持婚姻关系,认为自己被骗遂提起诉讼。 一审时双方对款项性质分歧巨大。彭某主张这是附结婚条件的赠与,现条件不成就应返还;张某则辩称这是双方共同乞讨所得及她当保姆的报酬,还说二人共有收入达32万元。原州区法院认为彭某转账系基于结婚预期,张某隐瞒婚姻状况导致目的落空,判决返还80%即89536元。 张某不服上诉,固原中院于2025年9月16日开庭审理。法院认为主张法律关系存在者需举证。张某主张是共同劳动所得和劳务费却未提供收入记录、劳务合同等有效证据;彭某提供了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能证明钱款用于谈婚论嫁。二审法院采纳彭某的主张,认定这是为缔结婚姻的赠与。因张某隐瞒已婚事实致使婚姻无法缔结,她继续占有钱款构成不当得利。一审酌定80%的返还比例合理。2025年9月25日固原中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案例虽有特殊背景,但核心法律问题具有普遍性。法院表明婚恋中的大额财物赠与通常视为附条件赠与。当结婚因一方过错而无法实现时接受财物方继续占有缺乏合法依据。判决保护了给付方权益也彰显了诚信原则的重要性。公众在婚恋经济往来中应保持理性和审慎明确财物性质,诚信才是维系关系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