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借新还旧”虚构资料违规放贷286万元未收回,河南一银行信贷员获刑再敲警钟

问题:一起银行信贷员违规放贷案件近日引发金融业关注;河南省某银行支行信贷员张某因伪造贷款材料,发放286万元贷款用于掩盖不良贷款——造成重大损失——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经查,2019年5月至6月间,张某为降低所支行不良贷款率,虚构罗某等三人为主贷人违法放贷,所获资金全部用于填补原有不良贷款缺口。截至案发,该笔贷款仍未收回。 原因:从成因看,一上暴露出个别金融机构业绩考核压力下“重指标、轻合规”的倾向。张某在庭审中辩称其行为是“为单位利益”,折射出部分机构为完成不良率等考核指标,对违规操作默许甚至纵容的风险。另一上,张某此前曾因同类罪行被免予刑事处罚,此次仍再度违规,反映出违法成本偏低、震慑不足的问题仍需正视。 影响:该案的直接后果是286万元信贷资金面临难以收回的风险,更深层的影响于扰乱金融秩序。业内人士指出,以违规手段掩盖风险不仅无法处置不良资产,反而会推动风险累积,进而埋下更大隐患。此外,此次判决明确了“个人犯罪”的认定标准,对类似案件中以“单位责任”为由规避个人责任的主张形成有力回应。 对策:针对类似问题,监管机构和银行可从三上发力:一是完善内部合规审查与风控机制,将风险防控贯穿贷前调查、贷中审批、贷后管理全流程;二是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减少对不良率等单一指标的过度依赖;三是强化问责,对屡犯人员依法从严处理,必要时采取行业禁入等措施。本案法院依法从严惩处,也为从业人员明确了法律边界。 前景:随着金融监管持续深化,银行业或将面临更严格的风险排查与合规审计。专家建议,金融机构应建立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并重的长效机制,运用科技手段提升贷款真实性核查能力,同时加强员工法治教育,从源头减少“以贷养贷”等违规行为。

不良贷款处置需要时间、专业与耐心,更需要对规则的敬畏。以伪造资料发放新贷来“消化”旧贷,看似纾困,实为埋雷。守住真实性与合规底线,才是金融风险防控的第一道防线,也是维护市场秩序与公众信心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