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还是“互殴”

刚过完2024年1月1日没多久,上海的一桩邻里纠纷就上了热搜,这事儿不光让大家聊起了“正当防卫”,也把大家的目光引向了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虽说这是桩小事,但处理结果真的很有看头,毕竟这事儿以前可是挺难办的。 这事儿得倒回去说,时间来到2024年3月,在上海市松江区的一个小区里,住在楼上的徐某某在洗窗户时,水不小心溅到了楼下邻居康某家里。这下可好了,两家本来就有矛盾,这水一溅就把事儿给惹大了。康某当时火冒三丈,直接一脚踹开徐某某家的门冲了进去。他到了客厅后,一把把徐某某按倒在沙发上,对她拳打脚踢。 徐某某的丈夫李某听到动静跑出来想拦着康某。但康某根本没停手,他挣脱了李某又扑向徐某某。徐某某被逼急了,顺手抓了个家里的东西挥过去,正好打中了康某的头。后来法医鉴定说康某伤得挺重,构成了轻伤二级,徐某某身上也有伤,但只是轻微伤。 刚开始的时候,警察把康某抓了去拘留,也把徐某某给列为嫌疑人要批捕。这其实挺让人犯难的,因为在过去很多类似的案子里,大家都分不清到底是“正当防卫”还是“互殴”。 转折点出现在检察机关这里。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没光盯着伤得多重看,而是仔细研究了当时的情况。那段公共监控视频成了关键证据,把从踹门到打人再到离开的全过程都拍了下来。这就证明了康某的行为很暴力、也很突然。 检察院开了个会讨论这个事儿。大家一致认为康某非法闯进别人家还打人,这种侵害性质很严重。而徐某某在挨打的时候老公已经在拦着了,可康某还是没停手。这时候她拿东西反击就是为了阻止别人继续打她,这是正当的。而且她打下去的力度也没超过必要的限度。 最后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在2024年4月30日给了个明确说法:不批准逮捕徐某某,认定她这是正当防卫。这案子后来还被最高检写进了工作报告当典型案例讲呢。 这就跟2026年1月1日要正式施行的新法里的第十九条对上了路子。新法说为了防止被打而反击不算违法;如果反击太猛了算违法也得减轻处罚;要是不严重就根本不算事。这可是头一回在治安法里把正当防卫写进去。 专家们都说这改动太及时了。以前有些治安纠纷里的受害者为了保护自己动手反击,经常被简单地看成是“互殴”,结果反而得受罚。比如之前很火的那个“淄博女老板反击醉酒顾客”的案子就是个例子。 新法强调的是只要是为了阻止正在发生的坏事就好;其次看反击有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判断标准不能非得要求还手的家伙事和打人的家伙事一模一样,得看当时的情况有多急、力量对比悬殊不悬殊、有没有别的选择余地等等。不能拿事后冷静的脑子去责怪正在遭遇危险的人。 从徐某某这一个人的公正处理再到国家立法的完善变化我们能看出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大方向:法律应该偏向那些合法权利被侵犯的人。正当防卫条款写明白了能给老百姓心里底气;也给基层执法的人提了个统一的标准。它倡导的是“法不能向坏事儿让步”的精神;更重要的是把住宅安宁这个基本权利保护得更严实了。 以后随着新法落地还有这种典型案子的示范作用老百姓的法治信仰会越来越强;平安中国、法治中国的基础也就更稳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