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双月湾畔的大澳村,因拥有广东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而具有独特的生态价值;这片海域是濒危海龟在中国大陆沿岸唯一的产床,也是该村最宝贵的资源禀赋。近年来——大澳村在党建引领下——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探索出一条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相辅相成的发展道路,为同类地区提供了可借鉴的样本。 生态保护的制度化与常态化是大澳村发展的基础。村党支部将生态保护、环保卫生治理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建立了与保护区的紧密合作机制。通过党群服务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常态化组织党员、志愿者和渔民开展海龟保护区海域义务巡逻、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形成了全民参与、人人守护的良好氛围。这种制度化的坚守为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生态补偿创新实践为村集体经济增添了源头活水。大澳村与保护区建立了利益共享机制,村集体每年可获得生态旅游门票收益的30%。自2013年至今,累计获得生态补偿款超过3000万元。此做法将生态保护的社会价值转化为经济价值,充分反映了生态资源的市场化利用与保护的统一,打破了传统的"保护就是放弃发展"的认识误区。 产业融合的深度推进拓展了发展空间。大澳村围绕海龟湾这一核心IP,规划了"一核两区"的发展格局,即以海龟自然保护区为核心,联动发展双月湾自然景观观光区和浅澳沙滩民宿度假区。特色民宿、海鲜餐厅、文创小店等新业态蓬勃发展,"渔旅+""民宿+"等多元经营模式相继涌现。村集体还通过盘活海角6号停车场等集体资产,预计每年增收40万元以上。同时,通过培育"乡土网红",利用直播等新媒体手段,将特色海产品和民宿生活推向全国市场,为传统渔村经济给予了新的增长动能。这若干举措累计带动经济增长2亿元,形成了绿色、蓝色、多彩相交融的产业布局。 制度创新的系统推进确保了发展成果的共建共享。大澳村在县委组织部支持下,选派具有自然资源工作经历的驻村第一书记,优化充实村"两委"班子,完成1878亩土地测绘,规范建筑风貌,维护村民权益。村党支部制定了《大澳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制度》,将每年集体经济组织可支配收益的30%提取作为公积公益金,用于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公共公益事业。村北区路段排水系统及路面升级改造工程的完成,正是这一制度的实际成效。同时,村党支部建立了奖惩机制,将门前"三包"、欺客宰客等行为与村民年度集体收益分红相挂钩,推动村级公共事务从"政府管"向"全民护"转变,激发了村民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度。
大澳村的实践表明,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可以相互促进。关键在于建立可持续的收益机制、规范的治理规则和共享的发展模式,让绿水青山真正成为群众增收的持久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