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失驾",是指驾驶人因驾驶证超期、醉酒驾驶、吸食毒品、交通肇事或违法记分满分等原因,导致驾驶证被暂扣、注销或吊销,从而丧失合法驾驶资格的状态。这个现象春运前夕再次引起交警部门的重点关注。 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例反映出部分驾驶人法律意识淡薄、侥幸心理严重的问题。1月22日一天内,交警就查获三起因驾驶证超期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王某、李某、原某等人均因驾驶证有效期届满被注销或暂扣,却仍然驾驶小型汽车上路行驶,最终被依法处以罚款20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这些案例充分说明,无论是否被查获,违法驾驶的后果都是严重的。 "失驾"人员继续驾驶机动车的危害是多上的。首先,这类人员由于丧失了合法驾驶资格,往往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法治观念较差、驾驶技能欠缺,极易在道路上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其次,无证或"失驾"驾驶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这类人员上路行驶容易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直接威胁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第三,保险公司对无证或"失驾"人员驾驶机动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拒赔,受害方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不仅加重双方矛盾,还会影响社会稳定。 春运期间道路交通流量大幅增加,交通安全风险随之上升。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务必在出行前仔细检查驾驶证的有效期,确保驾驶证在有效期内。对于驾驶证即将过期的驾驶人,应当及时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换证手续,不可因为一时疏忽而陷入"失驾"状态。同时,驾驶人在驾驶证被吊销、注销或暂扣期间,切勿驾驶任何机动车辆,也不要将车辆交由无证或"失驾"人员驾驶。全社会应当形成共识,共同抵制无证驾驶行为,为春运安全出行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春运包含着万家团圆的期盼,安全是必须坚守的底线;驾驶证不仅是一纸凭证,更是对生命的承诺。唯有全社会形成对"失驾"零容忍的共识,才能让归途平安顺畅。这提醒我们:培养法治意识需要久久为功,建设交通文明永远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