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商银行跨区域放贷违规

最近发生了一件挺有意思的事儿,跟一家地方的民营银行有关,是在黑龙江绥化市弄的。有个叫李先生的,在2021年到2022年期间,通过一个互联网贷款平台,跟无锡的锡商银行借了钱。一共借了四笔,加起来19950元,利息定的是23.4%。后来因为还款出了点问题,李先生就把银行告上了法院,说他们合同无效。理由是银行跨区域放贷违规。 无锡监管分局在2025年10月给出的答复确认了这件事:锡商银行确实没有对李先生是不是异地客户做过判断,跨区域放贷了。这个行为违反了中国银保监会2021年发的文件规定。按照这个规定,银行开展互联网贷款业务得服务本地客户,不能跨区域搞。所以2025年10月23日,无锡监管分局就约谈了锡商银行的董事长李军和行长奚国光,让他们赶紧改正。 不过呢,司法那边的判决就不一样了。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觉得虽然银行违规了,但是合同还是有效的。他们觉得监管部门发的那个文件属于行政规章,不属于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只有违反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才无效。既然银行没有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那合同自然还是有效的。 另外法院也觉得这个借款合同已经履行了,也没有证据说它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扰乱了金融管理秩序。所以李先生说合同无效的理由不成立。 这个案子也提醒大家,行政监管和司法审判的视角不一样。监管部门主要是看有没有风险、有没有乱套;司法那边主要是看这个买卖合不合法、能不能继续生效。 最近锡商银行的股权也变了。国联集团买了原来红豆集团手里的25%股份,成了最大的股东。这说明地方政府现在开始更重视这些金融机构了。 在这种情况下看这个案子就更有意思了。它告诉大家:以后做生意不能光看合不合规;也不能光看合同签没签;还要看有没有法律风险;还要看有没有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