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人物名誉权案引热议 法院强调"容忍义务"成焦点

2018年,互联网舆论场中一篇题为《渣男李晨现形记》的自媒体文章迅速扩散并引发关注。随后,演员李晨因不满有关负面评价向法院起诉,将五名微博博主列为被告,要求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35万元。今年4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求。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也不应成为情绪宣泄的“无责空间”。名誉权保护与言论自由并非对立,关键在于以事实为基础、以规则为边界、以责任为底线。通过司法裁判的规则指引、平台治理的制度与技术支撑,以及公众媒介素养的提升,才能让网络空间既保有充分讨论的活力,也守住对人格尊严的基本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