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有个故意杀人案又再审了,法官们在讨论怎么判

前段时间,云南有个故意杀人案又再审了,法庭是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们在讨论怎么判。案件的焦点是一个叫田永明的人,他过去因为强奸还有故意杀人未遂被抓过,蹲了几年监狱出来后,又动手了。这一回他把见义勇为的村民给打死了,还把另外一个被害人打伤了。 头一次审判的时候,法院给他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可是云南省高院觉得判得不合适,法律用错了地方。于是高院启动了再审程序,想看看当初的判决有没有问题。这事儿一出,大家都在讨论量刑准不准、被害人权益保护得好不好。 田永明在庭审上不承认有些罪行,还说自己是被冤枉的。因为他有前科、出狱后又犯事、专门找特定对象下手这种复杂情况特别多。这样的案子往往很难断清楚:到底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怎么处罚才算公平? 高院这次再审的目的是要自我检查判决质量,给公众一个交代。这个案子不光关系到田永明一个人会不会被冤枉了,还影响大家对司法公信力的看法。被害人家属苦等了二十多年想要个公道,他们希望法律能严惩坏人,保护好人。 如果这次判得太轻,可能让人觉得法律没用;判得太重或者程序出了岔子,也会让人觉得不公正。同时法官们在查案的时候也很费劲:比如司法鉴定结论当事人不承认、历史旧账怎么算这些问题。 针对这种情况,司法系统以后得改进三个方面: 第一是把暴力犯罪尤其是累犯的处罚标准定清楚; 第二是让被害人能说话、有律师帮忙; 第三是再审程序要透明点。 另外社会上也得加强宣传教育、支持被害人家属。这次的判决结果会成为以后类似案子的参考标准。 虽然正义迟早会来,但是脚步快还是慢、反响大还是小很重要。这起案子让大家看到了司法体系在复杂问题中寻找平衡点的努力。 法律的天平要是不准了就是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