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激发活力。
近期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16项重点举措,突出“以制度稳预期、以执法促公平、以服务强支撑”的政策导向,旨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营造可预期、可感知、可获得的发展条件。
问题:从企业经营实践看,民营经济发展仍面临多重关切。
一是市场准入隐性门槛、地方保护等现象在个别领域仍有发生,影响要素自由流动与公平竞争。
二是部分涉企执法不够规范,异地执法、逐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易引发企业对经营不确定性的担忧。
三是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质量管理、品牌培育等方面能力相对薄弱,面对新业态竞争和外部环境变化时抗风险能力不足。
四是融资渠道与服务供给仍需更精准匹配,企业对“政策能否落地、成本能否降低、纠纷能否快速解决”更为关注。
原因:这些问题的形成,既与经济结构调整、市场竞争加剧有关,也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相关。
一方面,随着新产业新模式加速涌现,监管对象更复杂、链条更长,传统监管方式需要加快适配。
另一方面,地方间招商引资竞争、部门执法协同不足等因素,容易导致制度执行不均衡、执法尺度不统一。
此外,中小企业在合规建设、质量体系、知识产权布局上的投入不足,导致在市场竞争中更易受冲击。
影响:若上述问题得不到有效化解,不仅会抬升制度性交易成本,削弱企业投资意愿,也可能带来“劣币驱逐良币”的市场扭曲,影响创新活力和产业升级。
同时,企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预期一旦波动,将传导至就业、消费、税源与地方经济韧性。
反之,若能够通过公平竞争和规范执法形成稳定预期,将有利于激发民间投资、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并推动形成更加健康的竞争生态。
对策:针对企业关切,湖南此次举措突出系统治理、精准施策,体现出“放得开、管得住、服务好”的思路。
在市场准入与公平竞争方面,强调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地,同时推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相关制度,开展专项行动,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
这有助于以制度约束减少不当干预,让各类经营主体在同一规则下竞争。
在监管执法方面,提出持续推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重点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选择性执法等行为,并通过特种设备涉企检查与服务融合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与此同时,强调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对轻微违法行为实施“首违不罚”“从轻减轻处罚”,释放“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治理信号,降低企业合规成本与不确定性。
在反不正当竞争治理方面,以相关法律落地实施为契机,强化对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的查处力度,明确反对“内卷式”竞争。
通过对不当竞争行为形成持续震慑,能够更好维护市场秩序,引导企业把竞争重心回归到技术、质量、服务与管理创新上。
在权益保障与能力提升方面,聚焦知识产权保护,提出提供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服务,并支持企业应对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开展风险预警,强化企业“走出去”的规则意识和风险防控。
同时,推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支持品牌培育建设,鼓励争创省级质量荣誉和区域品牌,推动“以质取胜”成为更多民营企业的战略选择。
在服务支撑方面,提出分类培育生存型、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健全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增强政策触达与问题反馈的闭环效率;提升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效能,扩大检验检测机构“诊断式”指导覆盖面;并对重点民企、专精特新民营企业提供定制化专家上门服务,围绕特种设备操作、食品生产质量整改、信用修复等开展精准帮扶,推动监管与服务同向发力。
值得关注的是,“信用+市场监管”模式强调差异化监管:对信用良好企业“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对信用较差企业强化约束。
这一做法有利于提升监管资源配置效率,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形成“以信用促合规”的治理机制。
前景:从长远看,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离不开制度环境的持续优化。
湖南此次举措以公平竞争、规范执法、精准服务为抓手,若能在执行层面形成可量化、可评估、可反馈的机制,将进一步增强企业对政策连续性与稳定性的预期,促进市场活力加速释放。
下一步,关键在于强化部门协同、统一执法标准、提升数字化监管与服务能力,推动“清单化举措”转化为“可感知成效”。
随着政策落地见效,民营企业在创新投入、质量提升、合规经营与国际竞争中的能力有望得到进一步增强,为稳增长、促就业、强产业提供更坚实支撑。
这十六项举措的推出,充分体现了湖南市监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
通过从市场准入、公平竞争、执法规范、权益保障到服务支撑的全链条优化,湖南正在构建更加规范、透明、公正的市场环境。
未来,随着这些措施的深入推进和落地见效,必将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活力,推动湖南民营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