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肉当羊肉串卖给顾客结果他没几年工夫就赚了好几十万

这回一个卖烧烤的把猪肉当羊肉串卖给顾客,结果他没几年工夫就赚了好几十万。北京丰台检察院3月15日发布了案情,说摊主刘某这个家伙的肉摊做得挺久了,为了多捞钱,他就琢磨着用劣质品去冒充好东西。在没有拿到卖食品的资格证之前,他买了一大堆猪肉,把它们切成块腌一下再穿成串,然后卖到集市和街头去卖。为了把这假羊肉串弄得更像真的,他还往里头加了点羊肉味的香精来盖住猪肉的臭味。到了2023年以来的这几年里头,刘某靠着这种赚大钱的路子累计坑了顾客好几十万。不少人吃了他的东西觉得味道不对,但因为是流动摊位很难找人,所以也就没办法去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丰台区检察院接手案子之后,仔细查了证据。他们不仅看了卖的猪肉是从哪儿买的、怎么做的还有卖了多少钱,还把那些转账记录和证人的话全都给捋顺了。最后他们把事情查了个水落石出,确认刘某确实犯了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并且把案子起诉到了北京法院。就在今年1月23日这天,法院就判刘某关三年牢,还要罚他20万元钱。检察官说谁要是想靠造假蒙人赚大钱那都是要吃亏的。大家伙儿买吃的最好找有执照的正规店铺和固定摊位,要留神那种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要是发现东西有问题得赶紧留个证据去告或者打热线反映才行。 那这法律是怎么说的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如果有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在东西里头掺假或者把假货当真货卖的情况出现了。只要卖出去的钱达到了五万元但没超过二十万元的话就要坐两年牢或者拘役一下还要罚点钱。要是超过二十万但没到五十万就得坐两年以上七年以下的牢还要继续罚款。要是金额超过五十万但不到两百万就要判七年以上的刑了;要是金额超过两百万那就要判十五年或者无期徒刑还得没收家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