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双碳”目标和能源结构加速转型的背景下,海上清洁能源供给正从“单一开发”转向“系统化配置”。相比已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海洋能仍处在由示范走向规模化的关键阶段,其中一项制约在于资源底数、开发适宜性和空间布局等基础支撑仍需完善。全国海洋能资源数据库的初步建成,意味着海洋能开发开始进入“数据打底、规划牵引”的新阶段。 原因——海洋能可再生、分布广,与海洋经济活动空间耦合度高,主要包括潮汐能(潮差能、潮流能)、波浪能,以及温差能、盐差能等。随着我国海洋开发由近岸向深远海拓展,海上生产生活、海洋牧场、海岛保障等对稳定、绿色能源的需求更为突出;,深远海风浪条件复杂、运维成本较高,单一能源供给在稳定性、系统韧性和综合经济性上面临挑战。,开展精细化资源调查、明确可开发规模与空间分布,是推动海洋能从资源潜力走向现实应用的基础工作。 影响——资源调查结果显示,浙江、福建沿海海洋能资源富集区的潮流能、波浪能可开发量超过7000万千瓦,测算可满足约4000万户家庭1年用电量。该结果为地方政府和行业提供了可量化的开发预期,也为后续项目选址、并网消纳、海域使用论证以及国土空间规划协同提供依据。业内人士认为,推动海洋能与海上风电、海上光伏、海上制氢等多种能源协同,有助于提升海上能源系统运行效率与安全韧性,增强清洁能源供给能力,形成多能互补的海上新型能源体系。尤其深远海场景中,如能实现“风、波、潮、储、氢”等要素组合,可在提升供电连续性的同时,降低对单一外部补给的依赖,增强海上能源自主保障能力。 对策——围绕规模化利用目标,有关部门已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2025年2月,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建设一批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和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推动应用场景拓展,形成高效、稳定、经济的技术装备产品体系。面向“十五五”,自然资源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从四上持续推进:一是更摸清资源底数,推动调查评估由近海向深远海延伸,并将成果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实现科学布局;二是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领军企业和科研单位对标先进水平,提升能量转换效率与装备性能,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衔接;三是强化示范带动,做好规划编制、项目选址和要素保障,推动百兆瓦级潮流能规模化利用、岛礁波风光储一体化能源平台、波浪能与深远海养殖融合等工程落地;四是深化交流合作,跟踪国际动态,积极参与规则标准制定与修订,拓展合作平台与产业协作空间。 前景——从产业进展看,我国海洋能装备与示范工程正从“可运行”迈向“可复制”。目前,首套兆瓦级潮流能发电机组“奋进号”已稳定运行近4年,百兆瓦级示范工程一期项目已开工建设;全球首台兆瓦级波浪能发电装置“南鲲号”主要指标达到预期,首个半潜式波浪能养殖平台“澎湖号”运行稳定。放眼全球,国际能源署海洋能系统技术合作计划预测,到2050年全球海洋能装机将达30万兆瓦,年产值3400亿美元,年减排二氧化碳超过5亿吨。欧盟、英国、美国等经济体也在通过价格机制、竞争性配置和专项支持等方式推动示范项目落地。综合判断,未来一段时期海洋能发展的关键在于:以资源数据库和空间规划提升开发确定性,以关键技术突破降低度电成本,以示范工程带动标准体系、运维体系和产业链完善,进而在海岛供能、海上综合平台、深远海养殖等场景率先形成规模应用。
海洋能资源数据库的建成,以及浙闽沿海资源的精细化调查,标志着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正从资源评估加快走向产业化。在全球能源转型提速、深远海开发需求上升的背景下,我国正通过技术创新、示范工程和国际合作,推动海洋能从潜在资源转化为现实供给。到2030年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的目标,既反映了我国优化能源结构的推进力度,也预示海洋能产业有望成为支撑绿色发展和深远海开发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