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规:别让暴力或者欺负人的事儿发生

广西这回放出个新规矩,让学校们学着怎么分类处理学生吵架,还得给教育局交代清楚,不能私自删掉或者把事件照片、视频给毁了。广西教育厅最近发了个《规程》,目的就是把校园里的安全风险防住,别让暴力或者欺负人的事儿发生。谁来管这事?学校必须把学生矛盾纠纷排查处置的领导小组给搭起来,其实跟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合二为一就行。队里要有校长、法治副校长、社区干部、家长代表、校外专家这些人。规矩说,校外的人最少得占一半,也就是50%,而且人数得凑成单数。要是有学校条件实在差找不齐校外的人,那属地的教育部门就给他们想办法,通过校际共享或者片区联动来解决。高中还有职校那边,还得把学生代表也拉进来凑个数。 咱们得盯着哪些重点的时间和地点还有人看。比如开学初、期末考试完、节假日返校后这些时候,学生情绪容易不稳定。重点地方包括教室、厕所、宿舍、食堂、操场和校园周边这些监控看着不那么严或者容易打架的地方。重点要留意的学生群体,有刚入学的新生、住校的学生、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的孩子、家里穷的学生,还有情绪控制不好、心理有问题或者学习成绩突然变差的人。另外还有那些爱打架斗殴、抽烟喝酒、拉帮结派、强拿硬要的不良少年也得看着点。 还有个重要的事,要是校内传开了什么打架斗殴的照片或者视频,学校得把它给封存起来,告诉大家不许传。保护好出事的学生隐私,同时把线索全交给警察去查。绝对不能私自删掉或者销毁这些资料。怎么区分普通纠纷和欺负人?拿两张表来对照着看就行了。《规程》把学生矛盾分成一般纠纷和欺凌两类。一般纠纷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双方在体力、社会地位上差不多,没形成谁领导谁的固定关系;是因为临时吵架、误会或者闹着玩闹过了头引起的,不是故意想害对方;后果只在双方身上,没让对方产生长时间的心理阴影或者身体上的大伤害。 学生欺凌事件就是一方故意去搞另一个人,不管是动手动脚、说脏话还是在网上发东西。两者的区别在于欺凌事件里欺凌者和被欺凌者之间力量差距大,有“以大欺小、以多欺少”的特点;欺凌者心里就是想害对方;行为具体表现为打人、骂人、吓唬人、传谣或者泄露隐私;结果会让被欺负的人感到身体痛或者心理难受,或者损失了财物。 根据事情的轻重程度,一般纠纷分四级处理办法,欺凌事件分五级处理办法。要是有人通过打、骂、恐吓来欺负同学违反了治安管理法的话,学校必须马上制止并报告给警察和教育局。 来源:南宁新闻网、广西头条 编辑:肖桥 责编:罗金霞 审核:覃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