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近日公布了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silon司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报告。
这起发生于2025年7月23日的事故,造成了6名大学生和1名教师的人员伤亡,再次向全社会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
事故发生的经过触目惊心。
当日10时24分,东北大学资源与土木工程学院55名师生在该矿业公司选矿厂三系列浮选车间进行现场学习。
突然,1号浮选机浮选槽上方的格栅踏板发生脱落,1名教师和6名学生共7人坠入浮选槽内。
其中6人因被矿浆淹溺窒息而亡,1人受伤。
这场突如其来的灾难夺走了年轻生命,给家庭和学校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创伤。
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揭示了多重技术和管理缺陷的叠加效应。
从技术层面看,事故区域安装的格栅踏板规格小于设计尺寸,加装的支撑槽钢焊接方式不符合承重钢结构焊接要求。
更为严重的是,这些焊缝长期处于潮湿环境中,锈蚀情况极其严重,承载能力严重下降。
当实习人员偏离安全路线聚集在作业平台时,人群荷载超过了槽钢与主梁连接处焊缝的承载极限,最终导致槽钢和格栅踏板突然脱落。
事故根源的深层问题更值得反思。
报告指出,事故发生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存在粗放混乱的现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明显漏洞,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
选矿厂在建设期间管理也不规范,为后续安全隐患埋下了伏笔。
实习带队教师风险意识不强,实习安全预案缺乏针对性,未能有效防范可能的危险。
相关工程承揽和分包单位存在违规行为,监管部门的督导检查和监管力度明显不足。
这场事故暴露的问题具有系统性和广泛性。
事故涉及的多方责任主体——矿业企业、高等院校、地方政府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在各自职责上都存在明显缺失。
其中,新巴尔虎右旗应急管理部门未能有效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统筹安全与发展不够,监督管理存在失察。
这些问题的存在,反映出在当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部分单位和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仍然不足。
为了追究相关责任,调查组建议对42人进行追责问责。
其中,中金内蒙古矿业4人涉嫌犯罪,已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已对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新巴尔虎右旗应急管理局原局长因失职渎职,被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也被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
此外,对中金内蒙古矿业给予行政罚款处罚,中金集团、东北大学、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等单位被责令向上级部门作出书面检查。
事故调查报告对今后的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监管部门要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推动矿山安全专项整治。
企业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持续夯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
金属和非金属矿山选矿厂的建设和运营要提高标准,严格把关。
生产经营单位和高校要深化实习安全管理,完善应急预案,切实保障学生实习安全。
生命至上,安全为先。
事故调查不仅要给出事实结论和责任清单,更要推动从一处隐患、一项管理漏洞中看到系统性风险,进而以制度和标准把“不能出事”落到每一个环节。
对企业、学校与监管部门而言,唯有把风险预判做在前,把工程质量和现场管理抓在实,把责任落实贯穿全链条,才能让实践教学更安全,让生产经营更稳健,也让每一次“现场学习”真正成为增长见识而非承受代价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