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母亲为儿谋财,竟把40万的赔偿金给儿子买房用

重庆市有个叫杨某的人,她脑子里还有很多封建老思想,觉得嫁出去的女儿就像泼出去的水,跟娘家没关系了。她对自己的女儿小丽特别冷漠,除了要钱几乎没别的联系。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她居然把小丽救孙女的钱占为己有,给儿子买房用。她说自己不怕被拘留,这行为真让人寒心。但是法律不会放过她这种贪婪的人。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就没了,就算离婚了,孩子还是有继承权的。所以杨某说的话根本站不住脚。即便小丽和李某离了婚,两个孩子也是小丽的继承人,有权利分这笔赔偿金。 李某只好去上诉了。法院最后判决两个女儿能分别拿到30%的赔偿金。可是杨某说自己没钱了。法官查了才知道她早就把财产转移了,不光把40万元转到儿子账上,还给儿子买了房子。这种明目张胆的行为不光犯法,杨某还得负刑事责任呢。如果拒不执行判决的话,可能得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杨某这才知道事情严重了,只好把赔偿金如数给了李某。可能小丽做梦也想不到自己的死竟然成了母亲为儿子谋财的工具。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