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公布第十二批示范名单 贵州黔东南州及3家基层单位获民族团结进步命名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评选结果近日公布,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及下辖3个单位入选。此次上榜,显示黔东南州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取得新进展,也为其他民族地区提供了可参考的实践路径。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关键在于把共同体理念落到具体生活场景中,体现在一项项民生改善和一次次真诚互动里;黔东南此次入选的实践表明,越是扎根基层、贴近群众,越能把多元文化的活力转化为团结发展的动力。面向未来,持续以发展增福祉、以交流促融通、以治理强保障,才能让示范经验不断沉淀为可持续、可复制的长效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