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中期评估释放积极信号:江豚数量回升至1426头

自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施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渔制度,旨在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促进长江水生生态修复;经过五年实践,禁渔政策的生态成效逐步显现。作为长江中唯一的淡水鲸豚类动物,江豚种群数量变化是观察长江生态健康的重要指标。2025年专项调查数据显示,长江江豚数量已恢复至1426头,较2022年的1249头增加177头,增幅14.2%,显示禁渔制度对水生生物保护的实际效果。同时,中华鲟放流规模连续两年超过100万尾,长江鲟自然产卵试验取得成功,自然种群重建取得关键进展。生物多样性恢复总体向好。五年来,长江流域累计监测到鱼类351种,较禁渔前增加43种;鱼类小型化趋势得到遏制,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明显提升,反映出水生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正在优化。禁渔制度的落地离不开多部门协同执法。五年来,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开展“中国渔政亮剑”“平安长江”等联合行动,保持执法力度,打击非法“捕运销”链条;涉渔违法行为总体下降,非法捕捞得到有效遏制。执法能力建设也在加快推进。雷达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智能手段得到应用,提升了监管效率。同时,沿江各地持续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增强群众守江护江意识;越来越多志愿者加入“护渔员”巡护队伍,社会参与度不断提高。禁渔政策推进同样依赖对退捕渔民的妥善安置。对23.1万退捕渔民实行建档立卡、分类帮扶,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全部落实养老保障;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渔民基本实现转产就业,收入总体稳定。对遇到突发困难的退捕渔民,通过纳入低保等救助范围、纳入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等方式,及时落实精准支持,保障基本生活,推动禁渔制度平稳实施。

从“捕鱼人”到“护渔人”,从“生产型”到“生态型”,长江禁渔正在推动人与自然更协调的相处方式。作为孕育中华文明的母亲河,长江水生生态的持续回暖也在说明:严格的生态保护,终将转化为更稳定、更可持续的民生收益。